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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毀容案背後的心理

少女毀容案背後的心理

事件始末

少女毀容案背後的心理

事情發生在2011年9月17日18點左右,施暴者陶汝坤因追求少女周巖不成,破門闖入其家中,趁周巖不備,拿出準備好的打火機油澆到受害人頭上並點著,不停地叫囂“去死吧!”周巖痛苦地哀嚎慘叫。家人聞訊趕來,用被子將火撲滅,報警並撥打120搶救。周巖經過7天7夜的搶救治療才脫離危險,傷勢極為嚴重,一隻耳朵被燒掉了,頭面部、頸部、胸部等嚴重燒傷,燒傷面積超過30%,燒傷程度達二度、三度,整個人面目全非。

溺愛讓孩子“以自我為中心”

父母無條件的對孩子縱容溺愛,無條件的滿足孩子一切要求,無條件幫孩子承擔一切惡果。尤其是當父母手中掌握一定的權利後,當家庭的經濟條件更殷實後,父母的溺愛更是有了強大的後盾。

孩子在這樣家庭教育中成長,形成了“只有我的感受是最重要的”、“只要我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如果得不到就要將其毀滅”的行為模式,這樣的孩子不能承受一丁點的挫折,因為父母無條件的順從,就形成了“全世界都得聽我的”主觀想法,當步入社會,當他的周圍出現反對聲音時,就會激起這類孩子的激烈反抗,拒絕接受別人的意見,仇視反對他的人。

本案中的陶某,正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孩子的典型,他喜歡這個女孩就認為這個女孩必須得聽他的,闖下大禍,自有父母的權和錢來解決問題。

你的家中是否也有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孩子?

可以說“自我中心”人人都有,知識程度和發展速度上存在著個體差異。如果自我傾向過於嚴重或到了4-5歲,甚至6-7歲,還停滯在自我中心階段,這就成了問題。

這類兒童往往把注意力過分集中在自己的需求和利益上,不能採納不同意見。對於與他認識不一致的資訊,決然不能接受。因為他不懂得,除了自己的觀點之外,還可以有別人的觀點;他認為別人的心理活動和自己的完全一樣。

兒童自我中心的形成往往與父母不恰當的教養方式有關。幫助兒童走出自我中心,父母需要學習,採取科學的教養方式。

標籤: 毀容 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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