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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中藥不能一起吃呢

哪些中藥不能一起吃呢

中藥的食用都不是單一的,每貼藥都是多味中藥混合成的,並且每種疾病的治療藥方都是明確的,不能隨意的亂增減藥物,不然藥效會改變,而藥物治療也會受到影響,嚴重時則會出現藥物中毒等危害。那麼哪些中藥不能一起吃呢?不能在一起吃的中藥非常多,其藥物性質也是複雜的,我們可以按照相關的要求控制好藥物相剋。

哪些中藥不能一起吃呢

1.配伍禁忌: 前面“配伍”一節中曾原則地提到,在複方配伍中,有些藥物應避免合用。《神農本草經》稱這些藥物之間的關係為“相惡”和“相反”。據《蜀本草》統計,《本經》所載藥物中,相惡的有六十種,而相反的則有十八種。歷代關於配伍禁忌的認識和發展,在古籍中說法並不一致。金元時期概括為“十九畏”和“十八反”,並編成歌訣,現將歌訣內容列舉於下。

(1)十九畏:

硫黃畏朴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鬱金,川烏、草烏畏犀,牙硝畏三稜,官桂畏石脂,人蔘畏五靈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萎、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蔘、沙蔘、丹蔘、玄蔘、細辛、芍藥。

此後的《本草綱目》及《藥鑑》等書所記,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樣普遍認可和傳播習誦。

《神農本草經·序例》指出“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爾,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後,將“相畏”關係也列為配伍禁忌,與“相惡”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與“配伍”一節中所談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義並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有一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引古方為據,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並列;散腫潰堅湯、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鬱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現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兩種藥合用時,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於甘遂,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由於對“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並研究其機理,因此,目前應採取慎重態度。一般說來,對於其中一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

哪些中藥不能一起吃呢?要控制好不能在一起吃的中藥,就可注意藥的禁忌,遵循文章講解的這個原則,就能避免諸多藥物的相剋,相剋時會出現多種問題,正確的藥配合是良藥,如藥效搭配錯誤則是毒藥,醫生抓藥也要有自己的準則,是不能隨便亂來的,不然發生了藥效事故是非常嚴重的,對患者的損害則會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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