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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變後馮玉祥不知道應由他代行蔣介石職權

西安事變後馮玉祥不知道應由他代行蔣介石職權

劉健群是國民黨軍政要員。他早年參加黔軍,並非“黃埔系”出身,卻能借助與何應欽的同鄉關係成為蔣介石的心腹,位列“復興社十三太保”之一,並擔任過復興社書記長。其後雖然曾在內部傾軋中失勢,抗戰期間還一度遁跡於雲南雞足山中,但戰後又復出成為國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長,晚年在臺灣以“立法委員”身份終老,其一生頗具傳奇色彩。2016年3月中華書局出版劉健群的回憶文集《銀河憶往》,本文選摘自書中《窺測西安事變的前因後果》一文。

西安事變後馮玉祥不知道應由他代行蔣介石職權

西安事變發生之後,南京中央的重要人物,在思想上似乎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見解。一是熟讀明史,知土木之變失君得君的利弊得失的人,他們主張立刻正名討逆,臨之以威,才可以達到營救委員長出險的目的。這一主張,以戴季陶先生為最明切。因為他對委員長公誼固深,而私交尤篤。一心一意只為愛護委員長而發揮主張,不必有所顧慮。另一方面,有若干人卻認為委員長既已被人劫持,當盡力婉商,以擇安全。深恐激怒張氏,使委員長的生命,更陷於危難。實際這兩種辦法,名雖相異,實則相成。婉商固以營救為目標,討伐又曷嘗不是止於以營救的範圍為界限呢?若果不是為了營救委員長,一切手段均將喪失其意義與價值了。話得說回來,事後諸葛亮,人人都比孔明強。在當時生死存亡,千鈞一髮,恩怨未分,情況難明,宜剛宜柔,過與不及,誰能說哪一種辦法,是至當不移有效的辦法?誰能說哪一種手段,是萬全而無少許危險的最好手段呢?

事變當中,在南京軍事委員會,還有一個小小的插曲。因為軍事委員會,雖有常務委員,但委員長為了安置馮玉祥,曾設定了一個副委員長。有委員長在,一切無問題。一旦委員長被人劫持,不能行使職權,是否由常務委員會主持?還是應由副委員長代行職權,負擔起全部討伐或談判的責任呢?以馮氏為人,對於委員長和黨國的關係,他若真正代行委員長全部職權,明人不必細說,包你有花腳烏龜好戲可看。因此在組織規程上,尋出了根據,中央還是決定另行以何應欽為討逆總司令。馮玉祥只是馮玉祥。依然和蔣委員長在京時一樣,照常做他的副委員長。他牢騷不牢騷?滿意不滿意?是另一問題。這是革命歷史,是黨國大計,千萬有不得一分一步的差錯!當年朱培德奉委員長命,主持軍委會事務。他的辦法是大事請示委員長,小事去問林主任(林蔚文系辦公廳主任,保有委員長的私章)。他本人是中道而行,百事無涉。當然像馮玉祥這個副委員長,更是等於有名無職,自然應該是空空如也,安安如也。他本人也不是不知道的。時間好在不很長,也總算是沒有鬧出甚麼不妥不當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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