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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都駁了些什麼?

章太炎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都駁了些什麼?

凡念過中學歷史,大抵都背過這麼一篇文章,那就是國學大師、革命家章太炎先生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此作被視為近代中國三大論戰之革命派與保皇派論戰的重要代表作。然而,素來以狂狷著稱的章太炎在針對自己曾經信奉的教主康有為(章太炎曾加入康的強學會)時,到底做出了怎樣的駁斥呢?

章太炎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都駁了些什麼?

在一探究竟之前,我們不妨先來了解一下章太炎跟康有為之間的淵源:

章太炎因受到祖輩和父輩之民族主義薰染,痛恨滿族統治。1895年,他聞知康有為的“公車上書”之舉,大感振奮,立刻給康有為的“強學會”寄去十六元銀洋,並申請會員資格,成為“康門信徒”。但作為一位樸學大師,章太炎卻從根本上反對康有為之“新學”理論,尤其不滿康賴以成名的《新學偽經考》跟《孔子改制考》(康直指由漢朝劉歆整理編訂的“經”是偽經,而劉歆則恰恰是章最為推崇的學者)。

此後,章太炎加入梁啟超主持的《時務報》,目睹了康門弟子恭維老師的諸般言行,更是火冒三丈,怒稱“康有為能與孔子比嗎?”之後跟《時務報》分道揚鑣。雖然之後流亡日本時曾再次加入梁啟超的《新民叢報》,並一度試圖調和孫中山之革命派和康有為之保皇派的關係,但最終仍對康有為種種保皇復辟的行徑極為不滿,在康有為七十歲時,更特地贈以“國之將亡必有,老而不死是為”一聯加以諷刺。

章太炎發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的背景在於康有為當時在海外發表了一篇《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止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闡述了他反對革命排滿、主張立憲保皇的立場。提出:立憲容易,革命困難,立憲有利,革命有害;只可以立憲,而不可革命。因此,從最根本上講,章太炎撰文至為了駁斥康有為的謬論,澄清人們的思想,同時宣傳革命主張。而在具體上,又可分為以下幾點:

一、滿漢是否同族同種。康有為提出中華民族已然一統,援引《匈奴列傳》,以為上系淳維,出自禹後。“氏、羌、鮮卑等族,以至元魏所改九十六姓,大江以南,駱越、閩、廣,今皆與中夏相雜,恐無從檢閱姓譜而攘除之。”指出不管是北方的氏、羌、鮮卑,還是南方的駱越、閩、廣,都跟中原人民雜居,已經難以區分種族。

對於這點,章太炎認為“近世種族之辨,以歷史民族為界,不以天然民族為界。”並表示,若是以天然來論,則“六洲之氓,五色之種,誰非出於一本?”最主要的是,章嚴格提出了駱越、閩、廣跟滿的區別,指出駱越、閩、廣“皆歸化漢人而非陵制漢人”,併發出質問:“今彼滿洲者,其為歸化漢人乎?其為陵制漢人乎?”而滿人之所以尊事孔子,奉行儒術,則不過是“南面之術,愚民之計。”

此外,康有為指出大家已經習慣了當時的衣服辯發,若是要改回宋明之服反而會覺得不自在。最次,章太炎駁之曰:強迫既久,習與性成,斯固不足以定是非者。並提出太平軍統治時期,大家都留髮,而僅僅過了不到10年,當湘軍破了太平軍後,重新要求剃髮時,大家便已經“朋儕相對,但覺纖首銳顛,形狀噩異”。以此證明,衣服辯發不過是強制後形成的習慣,並非什麼同化。最後的“野蠻人有自去其板齒,而反譏有齒者為犬類,長素之說,得無近於是耶?”一句極盡諷刺。

二、滿族統治者對待漢人是否仁慈,是否平等。康有為提出像俄國統治波蘭、英國統治印度那樣,人民只需要交租納稅,而無統治權,那才叫奴隸,而在清政府治下,滿漢平等,並列舉沈、李、翁、孫,曾、左及李等漢人權臣。至於政治腐敗,則非滿清一家獨有,而是漢唐宋明一路沿襲。更特別指出,“聖祖立一條鞭法,納丁於地,永復差徭,此唐、虞至明之所無,大地萬國所未有。”

對於滿漢平等一說,章太炎很簡單的指出,曾左始終只是藩鎮,並非參與內政,而即便破了太平軍立下奇功,也是“爵不過通侯,位不過虛名之內閣”,而滿人福康安一破太晚,就被封貝子郡王。至於一條鞭法,章提出“名為永不加賦,而耗羨平餘,猶在正供之外”,而當需要徵用“南米”供給駐防時,明知民眾不高興,便借“美名”以徵收。

此後,章太炎提出一個很有意思的論點,原文為“玄燁、弘曆,數次南巡,強勒報效,數若恆沙,己居堯、舜、湯、文之美名,而使佞幸小人間接以行其聚斂,其酷有甚於加稅開礦者。”意思就是,康熙跟乾隆多次南巡,其親民的形象宛若能跟堯舜媲美,而在迎接他們巡視的過程中,佞幸小人接機斂的財,比加稅開礦更為厲害。莊生有云:狙公賦芋,朝三暮四,眾狙皆怒,朝四暮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

三、滿族君主是否誠心願意立憲。在這裡,康有為領導的維新變法之失敗,成為了天然的靶子,章言:“至於近世,戊戌之變,長素所身受,而猶謂滿洲政治為大地萬國所未有,嗚呼!斯誠大地萬國所未有矣!”並指出,只要當皇帝“視天位如敝屣”,方可以談行憲,而從歷史來看,當時光緒之所以支援變法,“其跡則公,而其心則只以保吾權位也。”章認為人情都是忠於利祿的,“夫所謂聖明之主者,亦非遠於人情者也,果能敝屣其黃屋而棄捐所有以利漢人耶?”

章亦指出,即便如康有為所言,皇帝未曾有滿漢之見,那麼新法還沒有成功,便是皇帝個人能力的問題了,既然沒有一個像俄國彼得大帝那樣的雄才,又怎麼能寄望於一人而行新政呢?

實際上,當時的請政府已經實行新政,效仿立憲制國家設上下兩院,但在章太炎看來,那不過是形式多過實際,在握有決策權的上院中,“誰為之耶?其曰皇族,則親王、貝子是已;其曰貴族,則八家與內外蒙古是已;其曰高僧,則衛藏之達賴、班禪是已。”顯然與漢人無關,而後筆鋒更是直指滿洲故土早就被俄國人奪走,言辭犀利稱,“夫戴此失地之天囚以為漢族之元首,是何異取罪人於囹圄而奉之為大君也!”

四、革命固然要流血,但立憲就能避免嗎?康有為之所以力主立憲,而不願革命,其中一大主要原因在於,“長素以為革命之慘,流血成河,死人如麻,而其事卒不可就。”章援引英、奧、德、意諸國例子,表示立憲也要數經民變,才能得到自由議政之權。而對於康提出的“君權變法”,章則認為“固君權專制也,非立憲也。”從而得出結論,“流血成河,死人如麻,為立憲所無可倖免者。”

章太炎認為,立憲相較於革命來說有兩難,既缺乏自上而下的雄才,又不足自下而上的民意,而革命顯然已經符合民意,只是缺一個雄才而已。並提出“革命黨中必無有才略如華盛頓、拿破崙者,吾所不敢必也。”

康有為提出:“中國今日之人心,公理未明,舊俗俱在,革命以後,必將日尋干戈,偷生不暇,何能變法救民,整頓內治!”章譏之:“豈有立憲之世,一人獨聖於上而天下皆生番野蠻者哉?”並稱,正因為民智未開,才需要以革命形式強啟民智。對於康有為提出的“今之言革命者,或託外人運械,或請外國練軍,或與外國立約,或向外國乞師。”章則以“今日革命,不能不與外國委蛇,雖極委蛇,猶不能不使外人干涉。”相駁,舉日本推翻幕府統治時,也有法國人提出代為平亂。

除上述幾點逐一駁斥外,章太炎還花大篇幅針對康有為個人加以評論,主要涉及康與清王室的關係,以及康對於革命黨態度的轉變,最後寄望“若長素能躍然祗悔,奮厲朝氣,內量資望,外審時勢,以長素魁壘耆碩之譽聞於禹域,而弟子亦多言革命者,少一轉移,不失為素王玄聖。”

從上述章太炎駁斥的幾點來看,第一條顯然是跟當今觀點不符的,56個名族是一家早已深入人心,衣服辮髮雖各有不同,但皆為大中華之一員。

第二條已是歷史問題,難以細究,張養浩稱“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大概可以稍作解釋。但章太炎在這裡提出了一個極具衝擊的觀點,便是康熙、乾隆以南巡而獲親民之美譽,殊不知在這過程中給民眾帶來的損耗,可能更甚於優待。這點值得深思!

第三條章所提事實明顯,無可辯駁,只因康變法失敗在先,且是遭到清廷阻撓所致,這是天然的靶子,無怪乎章太炎大肆攻擊。

第四條則極為有趣,章在這一點上似乎更多是為了攻擊而作文,彰顯了他大師級的國文水平,在說理上則十分混亂,甚至與自己的諸多觀點相悖。譬如他說不敢擔保革命黨中是否有像拿破崙、華盛頓那樣的雄才,而在他的《太嚴先生自訂年譜》中,不止一次言及對當時革命的失望,稱言革命中雖多,能當大事者卻幾乎沒有。包括孫中山、黃興以及各派軍閥等人,在章眼裡皆不足以擔大任,沒有胸襟謀略。再如,章在駁康提出的革命引入外國軍隊一事上也予以反駁,而其本人最不滿孫中山的一點便是,孫為了革命而不斷的跟國外勢力勾結。

其實,康有為提出的“革命以後,必將日尋干戈”,在日後的歷史發展中已經證明,連年的軍閥混戰,直到近半個世紀後方才安定,這其中最苦的,無非民眾而已。李敖在其大作《北京法源寺》中,便贊康有為為“先知”,只是可惜生錯了時代。至少在對革命的預言上,康有為確實“先知”了一把。

當然,章太炎先生是一個了不起的革命家,其在革命中展現的獨立人格令人欽佩,而革命或立憲,也不是我輩能夠評點得了的,或許正如太嚴先生所說,缺一蓋世雄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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