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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領導人 唐代“天可汗”制度興衰

世界的領導人 唐代“天可汗”制度興衰

公元七世紀的初唐,是中國歷史上最讓人振奮的時期。大唐太宗皇帝李世民,以其超群的謀略,以霸道滅其國,以王道收其心,在以三千鐵騎滅東突厥之後,成功令西、北諸民族臣服,共上尊號“天可汗”,此段史實大家耳熟能詳,但對於天可汗的具體含義和他所代表的權威,卻各說不一,時見爭執,故做此文,以求方家指正。

世界的領導人 唐代“天可汗”制度興衰

關於大唐之天可汗釋義及天可汗制度,先賢已論述頗豐。其中羅香林《唐代天可汗制度考》一文,是如今討論天可汗制度中最完整的單篇,也是最常引用的資料。他人的著述或有重大錯漏,如李樹桐《唐太宗怎樣被尊為天可汗》中稱天可汗之稱為太宗一人所獨有,顯與史實不符。或僅僅對羅說的某些看法加以修訂和質疑,其中以章群《評天可汗制度說》最見功力,然證據仍顯薄弱,不足以動搖羅說之地位。或在羅說的基礎上加以深化和進一步發掘,然仍未出羅說之基本框架,如林天蔚的《天可汗制度》(載於《隋唐史新論》)和姚大中的《天可汗國際秩序軸心》(載於《中國世界的全盛》)等。故此,中華百科全書完全採取羅說作為“天可汗”一詞的釋義。本文既名《天可汗制度淺析》,自不打算做深入挖掘,旨在綜合各位大家之論,略加評論和補充罷了。

天可汗,又名“天至尊”,全名“皇帝*天可汗”,貞觀四年太宗由四夷君長上此尊號,從此塞外諸族尊中華天子為“天可汗”,意為太宗不僅為大唐皇帝,更為西北諸蕃共尊的萬王之王,“敬之如父,禮之如天”。而天可汗之所以被人稱道,不僅在於其稱呼上的尊貴,更在於一種實質性的政治體系。太宗以大唐皇帝身份下行可汗事,其成員國既維持胡風,又接受大唐官職,日人內田吟風稱之為“胡、漢二重體制”,谷川道雄定為“胡、漢二元體制”,陳寅恪稱為“胡、漢分治”,劉學銚稱為“雙軌政制”,雷家驥謂之“一國兩制”。1大唐皇帝被擁為天可汗後,即需維繫國際和平,仲裁各國間之紛爭,為天可汗之首要任務。維護各國獨立,不受強國侵略,為天可汗另一職責。為表示對天可汗之絕對服從,各國嗣君即位,必由天可汗下詔冊封。各國軍隊必須接受天可汗之徵調,亦得受徵至中國平亂。2徵吐谷渾徵高麗等等,都有徵發西域各族軍隊參戰。平安史之亂,亦有此力。

唐朝天可汗制度,為我國曆史上第一個屬於國際組織性質的機構,諸蕃推大唐天子為國際盟主,以唐朝的聲威作為一種穩定國際秩序和和平的力量,而大唐則以強大國力為背景,利用諸蕃之間的相互制衡為自己守衛邊疆,減少兵事上的花費,建立起以唐帝國為中心的大東亞國際秩序,是為天可汗國際秩序軸心。天可汗制度有現今聯合國的作用,但聯合國為委員制組織,天可汗制度則為首腦統帥制(羅香林語)。知名戰略學者紐先鍾教授即認為,公元七世紀,當時的唐朝,已經建立了類似現代集體安全組織的天可汗制度。天可汗不僅是一種榮譽,更具實質意義,它的目的是使許多弱小鄰國可以和平相處,共存共榮。3日人稱大唐帝國為中國歷史上最具世界主義色彩的朝代,殆非虛語。

故此,天可汗不僅令史家稱羨,更受到越來越多的國際戰略學者的重視,希望通過對天可汗制度的研究,吸取相關歷史教訓,找到一條在當今冷戰格局瓦解、已不存在共同假想敵的情況下,如何重建國際新秩序,維護世界和平的道路。(天可汗制度本身即無假想敵,其主要功能即徵召諸蕃部隊討伐“不德”,即不遵奉唐天子號令,擅起邊釁的國家如高句麗、薛延陀等。)

天可汗制度始於唐代武功鼎盛之太宗時代,高宗承太宗志滅西突厥後再度擴張,武后攝政為維持國內高壓統治大殺邊將,帝國之威信受到短暫的挑戰和震盪,玄宗時代國力復振,玄宗本人即以天可汗身份排解各國糾紛達七次之多,衰於安史之亂,代宗以後名實俱亡。本文擬從以下三部分加以詳細解說:1、天可汗釋義;2、天可汗制度的運作;3、天可汗制度的緣起、興衰及相關歷史背景分析。

一、皇帝 天可汗 釋義

太宗以“天可汗”之稱君臨四夷之事始末,通鑑、兩唐書、唐會要等史書都有描述,其中以杜佑的《通典》記述最為詳盡:

大唐貞觀中,戶部奏言,中國人自塞外來歸及突厥前後降附開四夷為州縣者,男女百二十餘萬口。時諸蕃君長詣闕頓顙,請太宗為天可汗。制曰:“我為大唐天子,又下行可汗事乎?”群臣及四夷鹹稱萬歲。是後以璽書賜西域、北荒君長,皆稱“皇帝天可汗”。諸蕃渠帥死亡者,必詔冊立其後嗣焉。臨統四夷,自此始也。

按傳統說法,天可汗為國際盟主,西北部落直接稱臣於中國者,稱唐皇帝為可汗,不稱為天可汗,二者有別。羅一之即謂:稱太宗為可汗者,直以其地為中國屬地之一部分,故須置吏設治;稱天可汗者,則為國際和綏之聯合首領,故即以其國首領為都督,而不別為置吏,戶籍亦不上於唐之戶部也。

羅香林《唐代天可汗制度考》中沿用了這一說法,並引《資治通鑑》貞觀二十年(646)鐵勒諸部,請上太宗為可汗,皆請置吏,唐廷遂將諸部設定瀚海等十三個羈縻府州,以證其說法。然此說卻有相互矛盾之處,如高宗時代西域十六國及昭武九姓向唐稱臣,並置州縣,以諸國首領或為都督或為刺史,一如鐵勒諸部,是故理當稱唐帝為“可汗”,然羅氏卻將西域十六國及昭武九姓劃歸為國際組織之一環,稱唐帝為“天可汗”。突厥本已為太宗、高宗所滅,屬地置為州縣,應屬直接稱臣,但按《唐會要》記述,阿史那德吉利在稱唐玄宗時,也是“天可汗”而非“可汗”,並不符合其說法。

相形之下,朱振巨集提出天可汗為外族對太宗之尊號,代表其地位是高於西、北各諸民族君長可汗之上,與稱唐帝者是否為中國領地或是國際組織一環無甚關係,太宗為共尊的“天可汗”,對外為國際盟主,對內已臣服的諸藩行使職權——“行可汗事”,此說似乎更為合理。

太宗以大唐皇帝身份兼任西北諸藩可汗,任命本族人為各內附州縣首領,接受唐官官職如都督、刺史的同時按照其本族習慣稱可汗等,以免其族人“傷亡國之痛”,如阿史那思摩既是乙彌泥孰侯利可汗,又是唐化州都督,右武侯大將軍等,在接受唐廷管理的前提下(如派官員參政監督等),尊重其本地風俗享有高度自治,其做法與千百年後鄧公的“一國兩制”頗有異曲同工之妙,而其先例則可上溯至五胡亂華時期的劉淵建漢。

匈奴人劉淵因慕漢風,自認為漢高祖劉邦後裔,尊高祖劉邦、光武帝劉秀、昭烈帝劉備為先祖,自封大單于兼漢王,開胡漢官制混用之先河。其子劉聰更進一步在國內實行胡漢分治,置左、右司隸,各領戶二十餘萬,萬戶置一內史。凡內史四十三,主要統轄漢人;單于左、右輔,各主六夷十萬落,萬落置一都尉,主要統轄胡人。北朝諸君多有仿效,反映到北朝民歌《木蘭辭》裡,即同時有“可汗大點兵”與“歸來見天子,天子坐明堂”之語,其中的“可汗”與“天子”明顯是指同一個君主。

到了隋代,突厥因天災之故,國勢驟衰,遂在隋文帝楊堅挑撥分化及軍事打擊下分裂為兩部,啟民可汗稱臣內附,上隋文帝尊號“聖人莫緣可汗”,意指聖賢的、富厚的君主,隋文帝即為隋朝皇帝兼突厥名義上的君主,是為中華天子兼異族國君的前例。煬帝繼位後也繼承了這一稱號,繼續對啟民可汗大加賞賜,幾乎達到了“窮一國以奉一人”的程度(據史家分析,煬帝大概是想借突厥兵馬攻高麗吧)。然自始畢可汗立,煬帝在賞賜他大量珍寶和一個公主之後,欲施楊堅故智立始畢之弟射匱為可汗以削弱始畢,始畢立刻和隋朝決裂,並轉而與隋為敵,兵困煬帝於雁門。突厥從此成為邊患,隋末大亂中先後入侵中原數十次,擄掠中原人口達八萬之多,直至李靖那次著名的雪夜夜襲之後,局勢方才徹底扭轉。

殷鑑不遠,唐太宗在觀照五胡時期的“胡漢二重體制”與隋朝國君兼任外族君上的前例下,接受“皇帝·天可汗”尊銜。然與隋朝所不同的是,隋朝皇帝“聖人莫緣可汗”僅是代表隋帝兼任突厥(或西突厥)一族名義的可汗;而唐太宗的“皇帝·天可汗”卻是代表著唐朝皇帝兼職西域、北荒諸民族共同擁護的君主,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的首例,其意義自是不同,因此太宗在接受“皇帝·天可汗”位號前,先是頗有疑惑,故有“我為大唐天子,又下行天可汗事乎?”之疑問,殆群臣及西域、北荒君長鹹稱萬歲後,太宗才接受“皇帝天可汗”尊號,這也是唐朝“皇帝·天可汗”最具特殊意涵的地方。(朱振巨集語)柳宗元有詩稱頌此一盛況:

麴氏雄西北,別絕臣外區。既恃遠且險,縱傲不我虞。烈烈王者師,熊螭以為徒。龍旂翻海浪,馹騎馳坤隅。賁育搏嬰兒,一掃不復餘。平沙際天極,但見黃雲驅。臣靖執長纓,智勇伏囚拘。文皇南面坐,夷狄千群趨。鹹稱天子神,往古不得俱。獻號天可汗,以覆我國都。兵戎不交害,各保性與軀。

二、天可汗制度的運作

如前所述,天可汗制度為太宗時建立的維繫國際和綏關係之機構,用以平抑各國之侵略。貞觀四年唐擊敗東突厥始,唐在亞洲已無對手,遂在“王者視四海為一家”的觀念下,建立起以唐天子為盟主,唐帝國為絕對核心,四周鄰國為衛星國的天可汗體系,諸蕃借用大唐的聲威穩定地區秩序,唐帝國則利用諸蕃來互相牽制維持權力均衡,減少軍事開支,目的在於扶助弱小,抑制侵略,運用德、力維持東亞秩序,造就禮、刑世界的典範。天可汗的職權主要體現在政治軍事等方面:

1、政治上完善了冊封制度,各國後嗣承襲其位必須經過天可汗冊封認可,並通過賜唐官官職和唐官參政的方式來強化控制。

不僅是內附州縣,天可汗體系內的各藩國嗣君繼位均需受天可汗冊封認可,並賜唐官官職。薛延陀、突厥、回紇、契丹、新羅和奚等君長嗣位,在正常的情況下,幾乎都接受了朝廷的冊封。如回紇汗國存在九十六年,其中十三名汗有十二名接受了唐廷的冊封。受太宗冊封的君長迷失度(唐官為懷化大將軍兼瀚海都督)為其侄烏紇所殺,唐廷先擒殺烏紇,然後遣兵部尚書崔敦禮往安撫之,立迷失度之子繼任大俟利發、“使持節回紇部落諸軍事、瀚海都督”,足證大唐對藩國君長有廢立大權。如被冊立君長有反叛行為,其官職便會被剝奪另立新君,“一為不賓,隨輒夷縛”(《新唐書*北狄》)。諸國君主並同時受唐官官職,表明其為唐帝國行政體制中的一部分,如新羅國王為雞林州都督等。必要時中央還會派唐官參與執政。

除嗣君繼位需受唐冊立之外,各藩國還需向唐廷履行充質、入覲、朝貢等義務。據《唐六典》所載,唐關內道“控北蕃、突厥之朝貢”,河南道“控海東新羅之貢獻”,河北道“控契丹、奚、室威之貢獻”,隴西道“控西域、胡戎之貢獻”,江南道“控五溪之蠻之貢獻”,劍南道“控西洱海群蠻之貢獻”,嶺南道“控百越及林邑、扶南之貢獻”,此為天可汗時代唐對各藩國朝貢的管理情況。

入覲之風則自貞觀四年太宗滅東突厥始開,太宗晚年“道路不絕,每元正朝賀,常數百千人”,玄宗時規模達到空前程度,“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鴻臚寺、禮部不勝其煩,加之朝廷例必回禮封賞,中央一度因入覲者太多而明令禁限。

充質則是藩國懾於唐廷威力或為邀朝廷信任而派遣子弟入朝長期居留京師,通常被派以侍衛天子,稱“宿衛”。由於絕大多數充質是各藩國主動提出,有一些史學家因此認為此類行為較少武力強迫色彩,而是藩國自願的。比如有認為高句麗和唐敵對期間,高麗王要求送王子來長安留學唐廷竟也答應,說明大唐是如何寬大。但查諸史籍,貞觀二十一年五月李世績大破高麗,十二月高麗王遣子莫麗支任武入朝,謝罪的意味是很濃的,雖則是高麗主動提出,但僅僅因此來判斷高麗王子是主動來長安留學的,似乎不妥。當然,大唐也沒有虐待這些為質的小王子們,也的確有不少藩國王子因慕長安繁華,為質期滿後“固請留宿衛”,但究竟是武力強制,還是主動留學,仍須結合具體個案分析。

2、軍事上,唐帝可藉由徵兵權的行使,排解、仲裁各蕃國間的糾紛,討伐不義以及助國征討等事項。

天可汗制度的積極功能即為組成聯軍,來討伐不遵守盟約的國家,共同維持國際秩序。藩國有對唐帝國盡捍邊征討之責,受唐遣發,為唐征討。《新唐書*西域傳》載:“西曹者,隋時曹也,南接史及波覽,治瑟底痕城……武德中入朝。天寶元年,王哥邏僕羅遣使者獻方物,詔封懷德王,即上言:“祖考以來,奉天可汗,願同唐人受調發,佐天子征討。”

“失蜜,或曰迦溼彌邏。北距勃律五百里,環地四千裡,山回繚之,它國無能攻伐。……遣使者物理多來朝,且言:“有國以來,並臣天可汗,受調發。國有象、馬、步三種兵,臣身與中天竺王厄吐蕃五大道,禁出入,戰輒勝。有如天可汗兵至勃律者,雖眾二十萬,能輸糧以助。又國有摩訶波多磨龍池,願為天可汗營祠。”此皆說明受唐天子令調發征討是藩國必盡之責。

貞觀八年吐谷渾寇涼州,太宗命李靖“並突厥、契苾之眾擊吐谷渾”。(通鑑),這是天可汗制度成立以來第一次組成聯軍出兵。貞觀二十一年,龜茲王失臣禮並侵凌鄰國,命鐵勒十三州、突厥、吐蕃、吐谷渾連兵進討。貞觀二十二年,中天竺阿羅那順截擊大唐使者盡掠諸國貢物,王玄策檄調吐蕃尼婆羅(今尼泊爾)兵平之,“獲其妃及王子,虜男女萬二千人。於是天竺響震,城邑聚落降者五百八十餘所,俘阿羅那順以歸。”(通鑑)玄宗時以天可汗身份調解國際糾紛達七次之多。貞觀十五年,薛延陀侵突厥,太宗命張儉為統帥,率奚、契丹等兵馬助突厥擊敗薛延陀,亂平後,太宗告薛延陀使者:“吾約汝與突厥以大漠為界,有相侵者,我則討之。汝自恃其強,逾漠攻突厥。李世勣所將才數千騎耳,汝已狼狽如此!歸語可汗:凡舉措利害,可善擇其宜。”這正說明太宗以盟主(天可汗)之尊,責薛延陀負約,盟主(天可汗)有徵發各汗聯軍討伐不義之權。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何為不德,該受何種處罰,天可汗制度對此並沒有明確嚴謹的章程公約之類,這也是有學者因此質疑的地方,故此,天可汗制度應該不是一個完善嚴謹的國際仲裁機構,而是類似現代“集體安全”的聯盟體系。紐先鍾認為,天可汗體系是在唐“中國即天下”的概念下產生的,在“天可汗”之下,所有的國家部族結成聯盟,以體系內全體成員的力量對破壞體系內和平的成員國施以制裁,從而確保體系的穩定和世界秩序的維持。天可汗制度並沒有假想的敵人,這和集體防禦有一個假想物件不同,所制裁的物件也是體系內破壞和平的國家。

從這個角度上來看,天可汗制度有現今聯合國的作用,但聯合國為委員制組織,天可汗制度則為首腦統帥制(羅香林)。《新唐書》對此描述為:“際天所覆,悉臣而屬之;薄海內外,無不州縣,遂尊天子曰“天可汗”。三王以來,未有以過之。至荒區君長,待唐璽纛乃能國;一為不賓,隨輒夷縛。故蠻琛夷寶,踵相逮於廷。”

綜上所述,唐朝的“皇帝天可汗”是以皇帝之號“下行”可汗事,其職權表現在:政治上,印璽有對外專用的“天子三寶”,詔書、冊文有一定的形式 稱謂,冊封制度也有進一步豐富實質內涵;軍事上,唐帝可藉由徵兵權的行使,排解、仲裁各蕃國間的糾紛,討伐不義以及助國征討等事項;律令上,《唐律》中的“化外人相犯”條,代表著中國在唐朝時,已經具有現今法學原理中“國際私法”性質,顯示《唐律》能適用由各地區,成為國際性的法律,唐朝已是一個世界性的帝國。

三、天可汗制度的緣起、興衰及相關歷史背景分析

天可汗制度始於大唐武功鼎盛之太宗時期,衰於安史之亂,代宗之後名實俱亡,凡一百三十七年(羅香林語),在貞觀之治和開元之治兩大盛世期間完全主宰了唐的對外關係,其興衰則於大唐的國力緊密相連,撫今追昔,其中的經驗教訓是很值得後人深思的。

1、 太宗時代:天可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網上現在有種觀點,認為安史之亂藩鎮割據乃至日後的五代十國之變局,肇因於唐太宗迷戀武力征服和領土擴張,棄中原之根本導致中央弱而地方強引起,甚至天可汗的稱號也被說成是太宗之好大喜功窮兵黷武的表現,這種說法,實際上是站不住腳的,對於初唐時的國際形勢和典章制度缺乏瞭解之故。唐初實行的是府兵制,平時務農,戰時出征,這就是為何武德年間李世民身為天策上將兼十二衛大將軍,名義上已掌握了全國的兵權,而宮廷鬥爭中卻一直處於下風的原因。只因他雖是全國最高軍事統帥,但在兵農合一的府兵制下非戰時奉皇命不能調發,承平時期根本無兵可調。而太宗時期,府兵制一直都執行良好,在這種制度下將領根本不可能坐大,更別說什麼中央弱地方強了。節度使是在睿宗時才成為固定官職,玄宗時始完成確立節度使制度的,故此有人說唐衰亡的根源就在於府兵制的破壞(當然這種說法也比較偏激)。而天可汗制度的建立,也是迫於唐初國際形勢惡劣非加強武備不可,而太宗卻不欲在軍事方面開支過度,是以想出這樣以夷制夷互相牽制權力平衡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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