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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建立什麼政治體系導致中國人什麼都敢吃?

秦漢建立什麼政治體系導致中國人什麼都敢吃?

在飲食方面,中國人向來很少有什麼特定的禁忌,龔鵬程在《生活的儒學》一書中話說:“從比較文化史的角度看,中國人的禁食範圍最窄,幾乎什麼都吃。”即便是酒類這樣很多社會都曾從宗教上嚴厲禁止的事物,在中國歷史上執行得也不嚴格,而且常常隨著形勢的變化而波動;國家雖然多次禁酒,但多是出於實用性目的的臨時舉措,至於在全社會層面上達成禁酒的共識,或像美國那樣,以宗教為由將禁酒上升為國家政策和法規,那可說是從未有過。

秦漢建立什麼政治體系導致中國人什麼都敢吃?

這當然與中國社會的特殊性有關:作為一個至遲在秦漢時代就已建立起早熟的政治體系的國家,宗教在中國人的社會生活中並不十分重要,而儒家又堅定秉持關注此世生活的信念,除了某些特殊儀式期間有飲食禁忌(如居喪期間不能飲酒或齋戒時要吃素)外,並無特定的嚴格戒律;甚至即使犯戒也不過只是受到罰款或“越禮”、“敗德”這樣的指責,除了虔誠的佛教徒之外,基本不必擔心死後要受地獄之火炙烤。

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飲食禁忌

在其他社會中,這卻往往攸關重大。在基督教傳統中,酒和麵包象徵著基督的血與肉,社會學家涂爾干認為一些社會禁酒的起因可能就在於“(葡萄)酒和血的外在相似性”,有著祭祀上的重要性。近代以來歐美社會的禁酒運動,雖然常舉出“飲酒引發犯罪”這一看似世俗的理由,但實際上背後的推動力往往來自宗教界。在經歷了工業化和城市化之後,像衛斯理這樣的宗教人士擔憂於社會的失序和混亂,認為飲酒是一種墮落的不良習慣,試圖在人們心中重建道德秩序。1809年誕生於英國的素食主義運動,就是源於當時一群“聖經基督徒”(BibleChristian)教會的成員聚在一起發誓禁食酒肉。到19世紀中期,英國興起大規模的禁酒運動,以至於在全國各地的數千個禁酒集會上,與會者都用飲茶來表明自己反對飲酒的態度。這一風潮後來吹到美國,在1920年代前後禁酒運動高潮的時期,不飲酒被視為一個優秀基督徒有別於那些“墮落的天主教徒”的素質,因為天主教領聖體儀式中的“酒和餅”象徵著基督的“血和肉”,而新教反對偶像化,認為不飲酒是恪守教義、對家和共同體負責的表現。

在伊斯蘭教國家,飲酒也是被嚴厲禁止的行為,甚至連咖啡,由於一度被視為一種酒精飲料,也不被許可。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小說《我的名字叫紅》中的教長就宣稱:“飲用咖啡是一項嚴重的罪行!”按照伊斯蘭教法,飲酒可被處以公開鞭笞的刑罰。在世俗主義佔上風的20世紀初期,伊朗國王禮薩汗便以公開飲酒表明自己對教士階層的蔑視;然而在巴列維王朝1979年倒臺之後,飲用和售賣酒類在伊朗再度成為遭到嚴禁的非法行為。有時世俗的共和政權也禁止飲酒,例如利比亞的卡扎菲在1969年政變中推翻國王上臺後最初的政策之一就是實施禁酒。並不奇怪的是,由於既需要提神又不能喝任何帶酒精成分的飲料,因而在中東和英國一樣,最終不喝任何酒精的茶都成了當地社會根深蒂固的習慣。

中國人在飲食上“不講道德”

不獨對酒類,在對其它“成癮性非必需品”的態度上,中外的差異也是如此。茶飲料由於不含酒精,很難使人把它和“罪惡”聯絡起來,因而無論在中東還是歐美,都未遭遇反對;但在金代,朝廷官員卻由於茶葉消耗量大增,消耗國家財源而紛紛要求禁茶。金宣宗元光二年(1123),據省臣奏:“今河南、陝西凡五十餘郡,郡日食茶率二十袋,袋直銀二兩,是一歲之中妄費民銀三十餘萬也。”(《金史》卷四九食貨志四)當時禁茶的措施包括:規定飲茶者的範圍,不得隨意儲存、饋獻和出售茶葉。

即便是紙菸這樣看來明顯危害健康的成癮消費品,中國最初也並未把它和道德聯絡起來。據劉文楠《近代中國的不吸紙菸運動研究》,中國人早先反對吸菸的理由都是“會引起意外火災”,而且往往僅限於特定範圍;而直至19世紀中葉之後,“在英美基督教節制觀念興起的背景下,對酒精和其他成癮品如鴉片、菸草等的批判才開始與‘個人品性’、‘意志’、‘節制’這類帶有強烈道德色彩的詞彙聯絡起來”,而這本身“帶有很強的道德和宗教色彩”。但儘管如此,從後來1930年代初國民黨推動的新生活運動來看,之所以禁菸,其給出的理由也大多都像當年曹操的禁酒令一樣,是出自現實考慮:菸酒屬於不正當消費,民眾應杜絕不必要的浪費。在這一點上,國共兩黨的考慮點幾乎一樣。相比起來,伊斯蘭地區和歐美卻慣於將吸菸視為罪惡——最著名的可能就是希特勒,他素食、禁酒,還是激烈的禁菸者,認為靠吸菸獲得樂趣比燒死猶太人還邪惡。

從對待酒、茶、煙的態度可以看出,中國社會(尤其是政治家)往往更多是從社會秩序、國家財源等政治角度來思考其利弊的,而極少會上升到認為消費它們屬於“罪行”,乃至其本身是否“邪惡”的地步。如果在意的僅僅是這種現實中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性,那麼在情勢發生變化時,它們就很可能不再被視為具有危害,而無法構成社會共同體必須遵守的絕對禁忌。

“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

由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何中國人在飲食方面百無禁忌——因為他們無須擔心觸犯戒律。這歸根結底是因為中國社會的宗教性最為淡漠,很早就建立起了世俗政治主導的社會秩序。但凡宗教居於較重要地位的群體,總會有一套嚴格的飲食禁忌,因為這是他們保持自身特性的重要規範。在《聖經舊約·利未記》中,上帝列出了長長的禁食清單;伊斯蘭教除了眾所周知的禁食豬肉外,據清初回族學者劉智《天方典禮》記載,還禁食鷹、鷂、虎、狼、狗、獅、豹、熊、象、狐狸、貓、驢、騾、龜、蛇、蟹、鱉、青蛙等,此外還禁食血液、自死物和未誦真主之名所宰之物。

相比起來,中國人給人的印象差不多是“什麼都吃”,而這在西方人眼裡看來,往往顯得不是稀奇古怪,便是貪婪墮落,因為從他們自身的角度來看這難以接受。美國外交官EdmundRoberts1832年到訪廣州,事後有這樣的記錄:“他們的生活習慣最為墮落殘忍;賭博四處流行,並且已然上升到一種毀滅而且罪惡的地步;他們服用致命藥物和烈酒給自己帶來快感;他們還是粗暴的雜食家,地上跑的、走的、爬的、天上飛的、水裡遊的,實際上幾乎所有可以吃的東西,不管是海里的、還是土裡的,哪怕是別人看來最噁心的東西,他們都會貪婪地往嘴裡送。”反過來,中國人則很難理解外國人放著美食而不吃——例如歐洲到處橫行的大閘蟹。

的確,中國歷史上極少特地禁食某種食物——即便有,也不是出自所有人都認可的宗教戒律。梁武帝雖然戒酒肉,但他並沒有具體針對哪一種肉食,此後的帝王從未再發布類似的詔令;唐代倒是禁止捕殺或食用鯉魚,但那僅僅是因為唐朝皇室的“李”姓與“鯉”同音,而一旦唐朝滅亡,這禁令自然也失效了;雖然歷代也禁止屠牛、吃牛肉,但這只是因為需要牛來耕地,而不是像印度那樣把它視為“聖牛”——在印度,早在5世紀的笈多王朝時期就已下令,將殺死一頭母牛等同於殺害一位婆羅門祭司,認為這是極其嚴重的罪行。人類學家馬歇爾·薩林斯曾說美國是“聖狗之邦”,因為狗在美國是禁食的,但中國的狗肉館也多的是,只是近年來受新傳入的動物保護思潮的影響,才開始有組織反對吃狗肉。

即便與同屬東亞文化圈的日本相比,中國人在食物禁忌方面也算得是相當隨便的。傳統上,中國人僅僅認為遵守社會等級、無須奢侈浪費,所謂“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佛教雖然傳入中國,但吃素禁酒並未成為全社會共識,而日本則在675年第一次頒佈《肉食禁止令》之後,自7世紀後半期至8世紀中後期,幾乎歷代天皇都一再下令禁止肉食,食肉逐漸被視為粗鄙和野蠻,到鎌倉時代中期,連魚肉也開始禁食。在全社會幾乎斷絕肉食數百年後,直至明治維新時才由天皇宣佈解除肉食禁令,結果引發不少激烈反應,明治五年(1872)甚至發生了御嶽的神職人員為了勸諫天皇禁食肉食而闖入皇宮的事件。

對於中國人何以在飲食方面如此百無禁忌,流行的說法認為中國人口眾多、歷史上又天災不斷,因而不得不變成什麼都吃。中國確實曾長期苦於食物短缺,但這無法解釋為何同樣食物匱乏的社會(如印度)寧可捱餓也不像中國人這樣雜食,也不能解釋為何到了富足和平的時期,連中國的富人們也還是樂於吃雞爪、內臟和毛血旺。或許真正合理的解釋是:中國人從來不曾讓宗教戒律束縛住自己的胃口,而更多地從現實角度出發靈活應對。其結果,不僅讓中國菜獲得了遠比其它菜系更為豐富多樣的食材來源,而且,正如美國學者小尤金·安德森在《中國食物》一書中所說的,“相對較少的飲食禁忌,使中國人取得了舉世無雙的成就:無與倫比地維持社會平衡,長期養活世界上最多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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