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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尚武的元朝為何能和平統一西藏?

歷史上尚武的元朝為何能和平統一西藏?

西藏位於我國西南邊陲,但地理環境和人文風俗都十分特殊。針對這一情況,自古以來,中央政府就對西藏就採取了形式不同、內容豐富的優惠扶植政策。從商周開始到隋唐前,居住在西部邊疆的各個部族一律被稱為“羌”或“西羌”。所謂西羌包括了150個以上的部落或民族,其中就有藏族的祖先發羌。今天分佈在西藏自治區和青海、甘肅、四川、雲南等省境內的藏族,是古代部分羌人部族在千百年中相互融合、共同發展的結果。公元七世紀,吐蕃王朝興起,其實際立國者為雅隆河谷的悉補野部的贊普(君王)松贊干布。隨著其不斷髮展,與外部世界的交流不斷深化,中原文化便對吐蕃王朝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公元641年,唐太宗李世民決定將宗室女文成公主下嫁於松贊干布。松贊干布親迎於柏海(青海省境內),並以子婿之禮和送親的李世民堂弟李道宗相見。

歷史上尚武的元朝為何能和平統一西藏?

文成公主入藏,給西藏帶來了種樹、醫藥、天文、曆法、數學、文學等大批書籍,並且帶來了一批各類工匠,促進了藏族經濟文化的發展。公元八世紀初,赤德祖贊又向唐朝請婚,唐中宗許以雍王女金城公主入藏,攜帶了錦緞數萬匹和工技書籍多種及一切應用器物,隨行的還有工匠、雜技演員和樂師等。唐朝末年,吐蕃王朝發生內亂。公元842年,贊普朗達瑪殘酷壓迫宗教勢力,最終被一個篤信佛教的僧人殺死,至此吐蕃王朝崩潰。此後吐蕃王室分為兩支,彼此為敵,每天都在爭權奪利,爭鬥一直持續了400年之久。雖然此時的中原王朝也處於分裂割據的狀態,然而漢族與藏族人民之間仍通過各種方式保持著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交往,“茶馬互市”就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

尚武的元朝和平統一西藏

13世紀,興起於漠北的蒙古族統一中原,建立了元朝。有意思的是,成吉思汗及其孫忽必烈等並沒有通過武力征戰取得對西藏的統治權,而是籠絡西藏地區宗教勢力,和平地達到了目的。元朝統治者表示尊崇藏族的喇嘛教,公元1247年,成吉思汗的孫子闊端與來自西藏的藏傳佛教代表薩迦派首領薩迦班智達在甘肅涼州舉行“涼州會盟”,雙方商議了一封致西藏各地僧俗地方勢力的公開信,勸他們歸順蒙古汗國,西藏地方勢力在權衡利弊後,表示願意歸順元朝。此後,元朝先後三次在西藏地方進行人口普查、建立驛站、設定萬戶,將西藏地方完全納入中央政權的行政管理體制中。1260年,忽必烈繼承蒙古汗位的當年,薩迦班智達的弟弟索南堅讚的兒子八思巴被冊封為“國師”,還賜給他象徵權力的玉印。1264年在中央設立了總制院,主要掌管全國佛教事務和藏族地方行政事務。忽必烈又受命八思巴以“國師”的身份兼管總制院的院務。

1270年,忽必烈進一步冊封其為“帝師”,又加封“大寶法王”,將烏思藏地區的十三萬戶給他管理。1288年,元朝改總制院為宣政院,設三個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分管全國藏族聚居地區: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主要管轄今甘肅、青海兩省的藏族聚居地區;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主要管轄今四川省的阿壩、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大部分地區和今西藏的昌都地區的一部分;烏思藏納裡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管轄衛、藏、阿里地區, 同今西藏自治區大致相仿。在各個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之下,還會設定安撫使、招討使等。除了上述機構外,在衛、藏地區還設有薩迦政權,屬於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權,由喇嘛教的薩迦派所掌握。按元朝中央政府的規定,薩迦帝師將推薦一名本欽,經中央任命,協助其管理地方行政事務。元朝政府授權薩迦政權的本欽任命13個萬戶長,管理衛、藏的13個萬戶府。元朝政府通過這兩套行政系統,充分行使著其對衛、藏地區的嚴密統治。

在軍事上,西藏的軍事同樣受制於中央。阿里地區和衛、藏地區都設有元帥兩人,負責管轄軍務。同時還設有轉運使一名,專門負責向內地的驛站、道路交通運轉。元朝的刑律、曆法在藏族地區同樣適用,對地方官員的升遷與獎罰,元朝中央政府具有直接處置的權力。總之,元朝對於西藏地方具有完全的統治權與主權,是中央政權治理西藏的先河,為後世明清兩代政府的治理留下了許多寶貴的經驗。1368年元朝滅亡,明朝建立。次年,朱元璋派遣官員持詔諭前往西藏,著令各部歸順明朝。不久,朱元璋派遣陝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徐允德前往藏地進行第二次詔諭,命令各部族酋長還是做以前的官,併到京城述職。

明朝對藏族地區的統治,基本上承襲了元朝遺留下來的一套體制,利用和扶植喇嘛教。與元朝不同的是,明朝改變了元朝只推崇薩迦一個教派的政策,而採取“多封眾建”的政策, 對薩迦派、噶瑪噶舉派、止貢噶舉派、帕竹噶舉派、格魯派等各喇嘛教派的領袖人物, 都分別賜加封號。明朝統治者這樣做的原因,主要是防止一派做大,從而分散權力,互相牽制。同時,明朝還通過“朝貢”和“回賜”的方式來控制和籠絡藏族的上層領袖人物。“朝貢”是藏區的臣子向君主奉獻禮物,而君主則會給予其豐厚的“回賜”,通常“回賜”的物品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大大超過了“朝貢”的物品。由於每次朝貢都會伴有朝貢者進京,因此明朝一代頻繁的朝貢和回賜,客觀上促進了藏區與中原地區經濟文化的交流。

清朝西藏叛亂?其實是貴族爭權

到了1644年,明朝滅亡,清軍入關,清朝作為統一的中央政府對西藏的統治進一步加強,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對達賴和班禪的冊封。達賴喇嘛是創於15世紀藏傳佛教中黃教的首領,黃教於洪武五年(1372年)宗喀巴創立,在明朝中葉以後勢力日益擴大。宗喀巴最有名的兩大弟子是克珠節和根敦朱巴,也就是一世班禪和一世達賴。“達賴喇嘛”這一尊號,是從達賴三世索南嘉措時開始使用的。索南嘉措將黃教傳播到了蒙古,勸導蒙古俺答汗廢除夫死妻殉葬的陋俗,得到了蒙古民眾的敬仰。俺答汗在青海與索南嘉措會見後,贈送索南嘉措“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的尊號。(“聖識一切”即“遍知一切”的意思,“瓦齊爾”即梵文“金剛持”的意思,“達喇達賴” 是蒙古語“ 大海”的意思。“喇嘛” 是藏語上師或大師的意思。)從此,在蒙藏歷史上開始有了“達賴喇嘛”的稱號。

班禪的稱謂是克珠節的第四世傳人羅桑曲結獲得的。清順治二年( 1645年) 和碩特蒙古的汗尊羅桑曲結為“班禪”。“班”是梵語,意思是“精通五明的學者”,“禪”是藏語,表示“大”。此時的“達賴”和“班禪”都只是宗教上的尊稱。清入關後,順治皇帝派人入藏,問候達賴和班禪,而達賴和班禪同時也派人至北京朝賀。順治八年(1651年),順治帝派恰噶喇嘛等人入藏敦請五世達賴前往北京與其會晤。次年,達賴啟程,率領藏官侍眾三千人赴京城。順治帝出南苑歡迎,共同入都城,五世達賴住進了特地為其修建的黃寺,順治帝在太和殿為其親自設宴洗塵,賞賜黃金五百多兩,白銀一萬多兩,還有其他物品。

順治十年(1653年),五世達賴申請返藏,順治帝委派親王護送,同時冊封五世達賴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 並賜予用滿、漢、蒙、藏四種文字書寫的冊封金冊、金印。此後,達賴喇嘛這一封號在西藏政治上正式確定下來。康熙中後期,西藏情況日漸混亂,西藏地方統治階級之間勾心鬥角,爭權奪利。在1682年前,攝於五世達賴的影響,蒙古上層首領並不敢流露出不滿情緒,但隨著五世達賴圓寂,西藏地方蒙藏上層的矛盾很快凸顯,乃至相互攻擊。五世達賴在晚年時將權力交給了第巴桑結嘉措,1705年桑結嘉措被殺,拉藏汗成為西藏地區首領,並且奏請中央政府廢黜桑結嘉措所立的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私自立益希加措為達賴喇嘛。這一行為引起了青海地區蒙古首領的不滿,也遭到了西藏僧俗民眾的反對,一時間,西藏地區的蒙藏上層首領圍繞著達賴喇嘛的廢立進行了長時間的爭鬥,引發了西藏社會的動盪不安。

面對這樣的狀態,清王朝做出了冊封班禪的選擇,目的是控制住西藏的局面。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開始冊封五世班禪羅桑益嘉為“班禪額爾德尼” “額爾德尼”在滿語中的意思是“寶”。康熙帝命班禪協助達賴管理好西藏地方事務,此後班禪額爾德尼轉世必須經過中央政府冊封,成為定製。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廷廢除了第巴總管政務的制度,設定了四噶倫來共同管理西藏事務。這就造成前藏貴族阿爾布巴排擠以康濟鼐為首的後藏貴族勢力,雍正五年(1727年)阿爾布巴設計殺死了康濟鼎,甚至有意聯合新疆的準噶爾人一起反清。清廷派都察院左都御史查朗阿為正帥,率滿漢軍入藏,協助後藏貴族頗羅鼐平定了叛亂。

次年,清政府決定在西藏設立駐藏大臣,與達賴、班禪共同管理西藏政務。同時又在西藏留駐陝川兵勇兩千人,歸駐藏大臣指揮。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下令七世達賴喇嘛全權掌管西藏地方的政教大事,從此西藏正式進入政教合一的發展時期。到了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經中央審定後,正式頒佈了《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詳細規定了清朝駐藏大臣的政治地位和職權,督辦西藏事務,地位與達賴、班禪相當;達賴、班禪和黃教呼圖克圖的轉世一定要由駐藏大臣監督履行“金瓶掣籤”手續後方能正式認定,地方政府噶倫一下大小文武官員,一律由駐藏大臣會同達賴揀選人員,奏請中央任命;地方政府在處置罪犯時,必須要呈報駐藏大臣進行備案;官府、貴族和寺院所屬封地的人口戶籍,必須造具花名冊,駐藏大臣和達賴各儲存一份。同時,西藏的外交權歸於中央,西藏地區對外的一切交涉事宜統統交由駐藏大臣全權處理。

1792年,乾隆皇帝為定奪轉世活佛而特製的金瓶掣籤1911年辛亥革命後,雖然中國陷入軍閥混戰、民族內亂,但無論是國民政府還是北洋政府都利用各種機會,加強與西藏地方的聯絡。1928年,國民政府成立蒙藏委員會,加強對蒙、藏等地方的管理。1923年,九世班禪與十三世達賴之間關係破裂,不得已來到內地,受到了國民政府的熱情歡迎和隆重接待。九世班禪在內地生活了17年,一直致力於維護和加強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係。

縱觀歷史,西藏在歷代政府的管轄下,都享受了許多政治和經濟上的優惠,西藏的發展也離不開與中央的聯絡,西藏一直都是中國領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元明清還是民國時期,對於西藏的治理都只重視宗教和貴族的政治鬥爭,而忽略了其體制上的弊病,幾乎無視藏族普通民眾的福祉。只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廢除了西藏的農奴制,改變社會結構,全國積極配合西藏開展各項建設,才使其獲得新生。殘餘勢力不再享有生殺予奪的特權,認為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犯,這正是其反叛的根本原因。西藏的進步離不開中央政府的扶植,任何站到藏民對立面、企圖分裂西藏的行為都不會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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