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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解謎 明朝皇帝為何都喜歡廷杖?

歷史解謎 明朝皇帝為何都喜歡廷杖?

明朝皇帝為何都喜歡打大臣屁股呢?要知道一個成年人光著屁股被打那是一件極為羞恥的事情。這種現象還得從東漢時期開始說起。

歷史解謎 明朝皇帝為何都喜歡廷杖?

魯迅先生曾說:“身中間脖頸最細,古人則於此砍之;臀肉最肥,古人則於此打之。”看來,古人尤其是古代皇帝對人體的生理結構,拿捏得還是非常精準的。砍頭,不過是一刀下去,血濺三丈,一命嗚呼。而打屁股,尤其是在朝堂之上,在眾目睽睽之下,被當場摁倒,脫下褲子,掄起板子,皮開肉綻,血肉橫飛,受刑者除了感受肉體痛苦,還要忍受精神羞辱,這份生不如死的折磨,恐怕要比砍頭還要難受得多。

把大臣按在朝堂上公開打屁股,這種極其野蠻的所謂“廷杖”,最早可以追溯到東漢的漢明帝,隋唐皇帝也偶爾小試牛刀,但也只是做做樣子,直到金、元等野蠻的少數民族皇帝執政時才開始流行開來。高呼“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口號的朱元璋,在接手華夏政權的同時,也把蒙古人偏愛的酷刑保留了下來。於是,朝堂之上公開打屁股,竟成為明朝皇帝教訓大臣們的一道特色風景。

明朝的廷杖,始於朱元璋鞭死開國元勳永嘉侯朱祖亮。朱亮祖父子倚仗功勳,作威作福,“所為多不法”,罪不可恕,直接砍頭不就完了。可朱元璋卻下令將其一下一下的活活鞭死,之後還假惺惺地以“念其有功,將其保留全屍”自我標榜。從此,明朝皇帝拉開了廷杖大臣的序幕。從開國皇帝朱元璋起,到亡國之君朱由檢止,明朝的每位皇帝執政期間都無一例外的有過“廷杖”記錄。

明代前期,皇帝對於被打屁股的大臣們,多少還存了點體面,允許他們穿著褲子,還要拿一塊氈子裹起來再打。被打者傷勢不太重,一般養上幾個月也就痊癒了。後來到了明武宗的時候,在太監劉瑾的教唆下,就開始在打屁股的時候扒下他們的褲子,讓他們在眾目睽睽之下,趴在地上,光著屁股“通過皮肉觸及靈魂”。沒有了“厚綿底衣,重毰迭帊”的隔層保護,只有板子和身體惡狠狠的親密接觸,很多被打者吃不消,在朝堂之上就斷了氣。

明朝場面最壯觀的兩次廷杖,一為正德十四年的“諫南遊”事件,兩次共打了一百六十八人的屁股,打死一十五人;二為嘉靖四年的“爭大禮”事件,一次就打了一百三十四人的屁股,打死十七人。而之後廷杖的起因更是五花八門、無所不有。大臣們彈劾奸臣當道要廷杖,上言後宮干政要廷杖,阻諫元夕觀燈要廷杖,就連勸諫嘉靖勿服金丹也要廷杖。到了崇禎皇帝,廷杖的花樣更上層樓。某次,一個大臣拒不承認錯誤,崇禎大怒,下令索性就在金鑾殿上用刑。幾個內閣大臣連忙奏道:“在殿上用刑,是三百年沒有的事!”崇禎皇帝說:“這傢伙也是三百年沒有的人!”幾打死。

明朝是一個打屁股的朝代。沒有哪一個朝代像明朝皇帝那樣熱衷於打臣子的屁股。朱元璋出身貧農,早年要過飯、放過牛、撞過鍾,受盡了欺辱和虐待,由此心靈也扭曲變態,總怕別人瞧不起他。當上皇帝以後,為了證明自己是“皇帝”,為了讓那些權貴適時“體驗”民間疾苦,朱元璋早把“刑不上大夫”的觀念拋到九霄雲外,對出身高貴的士大夫的惡意侮辱,往往從最見不得人的私處(屁股)開始。朱元璋運用廷杖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威嚇鎮壓,折辱士氣,剝喪廉恥。”看到士大夫們在血肉淋漓之中,一個個俯首帖耳,如犬馬牛羊,他這才滿足。草莽皇帝式的報復狂、虐待狂,在朱元璋身上得到了充分體現和淋漓發揮。

朱元璋的子孫皇帝們繼承了他的基因和衣缽,大都殘忍、暴虐,沒有人性,視臣屬為糞土,這固然是明朝廷杖盛行的主要原因。但也有不少士大夫文人硬著頭皮主動找打,這則是明朝廷杖蔚然成風的另一重要原因。主動找打是傻子都不去願意做的事情,但捱打之後能夠被人“頂禮膜拜”,能夠立即以“敢於廷爭面折”而聲名天下,能夠得到賢良的美名和熱烈的追捧,甚至只是屁股上挨幾板子就可以名垂青史,在這種“屁股效應”的巨大誘惑下,那些善於投機取巧、樂衷沽名釣譽的知識分子,也只好讓自己的屁股受些委屈了。

張居正不用守父喪,留在京城繼續當差,那是萬曆皇帝的意思,誰讓年幼的皇帝須臾離不開他呢。可有些御史偏偏要挺起脖子較真,結果遭到了皇帝的白眼。皇帝很生氣,後果很嚴重,於是板子又派上了用場。受廷杖的那些大臣,屁股上捱了板子,精神上卻得到了空前榮光,整個京城都在向他們致敬。因為他們堅持是綱常,是倫理,是道德,是禮教,是國之基石,是民之根本,好像只有他們才是明朝的中流砥柱,才是封建禮法的堅強捍衛者。當時,吳中行、趙用賢等五人一起受杖,時稱“五賢”,而領袖人物吳、趙二人,竟成為舉世景仰的“一時之直”,成了當時再紅不過的“政治明星”。於是,群起仿效,不惜生命,抵死上奏,觸犯天顏,冒險以求得一杖,想通過這種捷徑,這種屁股開花的特殊方式,達到“一鳴驚人”的無上境界。

中國的知識分子,在那個打屁股成風的年代裡,其討揍之發賤,其捱打之竊喜,其冒死之投機,其求名之卑鄙,其心靈之扭曲,已很難以正常人視之了。而尤為反常的是,趙用賢竟然把這種靠屁股捱打來邀名節的遊戲,不知廉恥的推向了極致。據史書記載,趙用賢“體素肥”,臀部脂肪豐富,雖被打得“肉潰落如掌”,但命還是保住了。在奄奄一息之際,他居然讓妻子把他屁股上那坨打爛尚未掉的臭哄哄的肉,割下來“臘而藏之”,並當作一次榮譽,一份榮耀,一種資本,一座豐碑,永久儲存了下來。每次讀《明史》至此,想到他這塊風乾人肉,免不了就要噁心一番。中國文人之醜陋,之下賤,就在於撅了屁股捱打以後,還如數家珍地加以炫耀,恐怕是最讓人作嘔,最下三爛的事情了。這,也能怪皇帝對他下狠手嗎?

不得不說,朱元璋的這一舉措對於整治那些和他唱反調的人的效果還不錯。唯一有意思的是,只是他沒有想到的是,這種羞恥的方式後來竟然變成了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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