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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主動歸還中國文物是哪國?盜走文物數量驚人

最早主動歸還中國文物是哪國?盜走文物數量驚人

民國十五年(1926年)冬,當時已過花甲之年的斯文·赫定,再次率領一支由瑞典人、德國人及丹麥人組成的探險隊來到中國。當時他們入住北京六國飯店(今北京飯店貴賓樓)。此次中國之行,名義上為德國漢莎航空公司開闢中國航線作調查,實際仍是想到西域探險,圖謀盜寶。1933年4月7日斯文·赫定寄瑞典國內妹妹的名信片,上貼中華民國郵局發行的紀念郵票,中國學術界聽說後,立即自發起來反對。北京大學考古會、清華研究院、京師圖書館、歷史博物館等在京的十幾個學術團體,聯合組成“中國學術團體協會”表示抗議。

最早主動歸還中國文物是哪國?盜走文物數量驚人

最後,經過長達6個月的談判,雙方達成了協議。斯文·赫定雖然不情願,但不得不接受如下協議:由中瑞兩國共同組成一支“西北科學考察團”;考察團所採集、發掘的一切動植物標本、文物、礦物樣品等,都是中國財產,歸中國所有。

這個協議意義非凡,可以說是中國近代學術史上第一個對外國來華考察團體和個人有約束力的條約,在中國考古史上具有標誌性意義。正是因為有了這個協議,3年後考察團所發現的震驚世界的“居延漢簡”才沒流失國外,沒被瑞典人運走。這大概是民國時在文物保護方面做得最好的一件事情。這個協議的更大意義是,民國政府立法院於1930年(民國十九年)制定了《古物儲存法》,這也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文物保護法規。接下來,民國政府又先後出臺了《採掘古物規則》和《外國學術團體或私人蔘加採掘古物規則》。

這些民國法規(見《民國盜墓史》一書附錄),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的法規的極好範本。如建國初期中央政府頒佈的《禁止珍貴文物圖書出口暫行辦法》、《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便參考了中華民國的《古物保護法》等民國法規。根據協議,中、瑞各設一名團長,中方團長是時北京大學教務長徐炳昶,瑞方團長自然是斯文·赫定。團員:瑞方7名,中方9名(學者5名,學生4名)。黃文弼、陳宗器等多名中國學者先後參加了此次考察活動。考察活動結束後,斯文·赫定還是拿走了部分中國文物。那麼,斯文·赫定的從中國西域盜走的大量文物,後來都弄哪了?說到這事,先得提一下瑞典藏存的中國文物

流落瑞典的中國文物,幾乎全是兩個瑞典男人搞來的,數量之大、文物價值之高,相當驚人,一個男人是安特生,另一男人就是斯文·赫定。

瑞典存有的中國文物太多了,多到什麼程度?多到沒有放的地方了,只好建博物館。如在1926年,建了一座瑞典東方博物館,專門收藏中國文物。此館為一座長方形黃色五層建築,雖然外形樸素,不那麼引人注意,但館藏豪華,享譽世界。整個館藏文物約10萬件,其中中國文物佔近90%,從新石器時代至晚清、民國,各個時代的都有,比不少中國國內的博物館還專業,還豐富。瑞典東方博物館收藏的中國文物總數,在西方博物館當中排名第二,僅次於大英博物館,這成了瑞典人的驕傲。這些藏品都是哪來的?主要是漢學家安特生在中國曆次探險和考察所得,該館最早就是安特生辦的;再是斯文·赫定的,還有購買、授贈的。

除了瑞典東方博物館,另一個藏有大量中國文物的博物館是瑞典國家藝術博物館。瑞典國家藝術博物館由3個分館組成,其中一個專門收藏中國文物,叫“遠東古器物博物館”。

斯文·赫定死後,將其大量私物送給了瑞典皇家科學院,之後成立的斯文·赫定基金會接管了所有權利。為肯定斯文·赫定為瑞典所作出的貢獻,瑞典王室還出席了赫定的葬禮。

值得一提的是,斯文·赫定最後一次從中國帶走的中國文物,後來歸還了一部分,瑞典也因此成為1949年後最早歸還中國文物的西方國家。因為與中華民國有協議在先,這些文物屬於“暫借”性質,所以在斯文·赫定死後,瑞典主動決定將其歸還中國。可能正是這原因,雖然瑞典人搞走了中國數量驚人的文物,可以說是貨真價實的“文物大騙子”,“西域大盜賊”,但中國人對瑞典並不那麼反感,沒有罵其是騙子、盜賊。

瑞典人確實很認相,1950年5月,瑞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了外交關係,這是西方與新中國建交的第一個西方國家。既然承認了新中國,文物當然不可能送到臺灣去,而是送給了北京。當時由訪華的瑞典王子代為歸還,周恩來還接見了瑞典王子。這些文物當時藏於中國歷史博物館,即現在的中國國家博物館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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