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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過渡議會”資政院是怎樣開會的?

清朝“過渡議會”資政院是怎樣開會的?

因為資政院並非國會,所以並無制憲與修憲之大權,不過資政院還是掌握著議決國家財政預算、稅法、彈劾軍機大臣等權力,近代議會擁有的大部分功能它都具備了,可以看成是過渡形態的議會。

清朝“過渡議會”資政院是怎樣開會的?

清末資政院是怎樣開會的

我曾在微博上問過一個問題:近代中國第一任由選舉產生的責任內閣總理是誰?網友給出的回答可謂五花八門,有說熊希齡的,有說唐紹儀的,還有說趙秉均的。沒錯,這幾位都當過民國政府的總理,但近代中國的第一個選舉出來的內閣總理,則不是他們中的任何一位,而是———袁世凱。宣統三年(1911年),清廷資政院的議員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內閣總理,袁氏得票最高而當選。現在許多人只記得袁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卻忘記了袁還是清政府的第一個責任內閣總理,這可能是因為人們習慣於以為議會政治是民國才出現的新事物。而實際上,清廷在宣統二年已經成立了一個接近於議會的資政院。

當然嚴格來說,資政院還不是正式的國會,清政府認為“上下議院一時未能成立”,只是為訓練議員能力之故,先“設資政院以立議院基礎”。因為資政院並非國會,所以並無制憲與修憲之大權,議決的議案也須經君主“裁奪”,看起來似乎有點“花瓶”性質。不過資政院還是掌握著議決國家財政預算、稅法、彈劾軍機大臣等權力,近代議會擁有的大部分功能它都具備了,可以看成是過渡形態的議會。

資政院的議員定額200名,欽選、民選各佔一半,民選議員由各省諮議局(相當於地方議會)議員互選產生;欽選議員則由朝廷協商產生。因當時新疆諮議局未成立,缺少兩名民選議員,欽選議員也相應減少兩名,所以資政院實際議員為196名。按照章程,資政院每年開“常年會”一次,開會時除了涉及外交與軍事祕密的事務外,市民與報館均可旁聽。辛亥年清室遜位,資政院也隨之解散。它匆匆謝幕,卻給後人留下了厚厚一堆會議原始記錄———這應感謝資政院設立了專門的速記科。今天翻看這些會議速記錄,就如拉開一段塵封的歷史長卷,100年前的先賢們坐在議席上脣槍舌劍的生動畫面立即浮現於眼前,他們發言、辯論、抗議、爭吵、大譁,乃至顯得“嘈嘈切切”,但這才是活的、有生氣的議會,而不是靜寂的一潭死水。

宣統二年,資政院舉行第一次“常年會”,會期達3個多月,共召開議事會39次,除了審查朝廷的預算案,還審議了15個陳情案件與10個立法案件。我翻閱這些會議速記錄時,很有些感慨。話說清政府提交資政院審議的預算案有5000多兩白銀的赤字,議員們都認為不妥,最活躍的議員之一易宗夔說:“我們當議員的只要盡議員之義務,一面要使政府無妨礙,一面要減輕人民之負擔,所以我們萬不能因為經費不足(指財政赤字),提出新租稅來彌補虧空,現在沒有別的辦法,只好從核減預算入手。”“核減”二字,也給那次“常年會”審議政府預算定下了基調。預算股(相當於議會中的預算委員會)的議員“以四十餘日之光陰,竭四十八人之精力,逐日鉤稽”,可謂“錙銖必較”。最後將清政府的預算削減了四五萬兩銀。

資政院的議員雖是初次登上議會政治的舞臺演練,且制度給予他們的許可權也是殘缺的,但議員們卻展現出非常優良的議員品質,那就是———爭國民的利益,爭議會的權力。當年的《民立報》這麼評述這批中國最早的議員:“對於各種交議之問題,或質問或建議,不遺餘力,於一問題收成功,更及他一問題;一案力爭,復及一案,一會又一會,務層層肉迫政府,以表示議會之權勢”。彈劾軍機處一案,尤其表現出資政院“肉迫政府”之精神:先是湖南巡撫楊文鼎未經湖南諮議局同意,擅自發行地方公債,湖南諮議局深為不滿,乾脆將楊巡撫告到資政院。資政院經過議決,認定楊巡撫侵奪了諮議局之權,應給予處罰,但軍機處下發的諭旨卻有迴護楊文鼎之嫌,這立即引發議員的強烈抗議:“立憲國精神全在法律,督撫違背法律而不予處分,則資政院可以不必設,諮議局亦可以不必辦,憲亦可以不立!”議員們要求軍機大臣奕劻到資政院答辯,奕劻卻未到場,議員們被激怒了,表決通過彈劾案,提請皇帝立即廢除軍機處,設立責任內閣。雖然彈劾案被攝政王載灃“留中”,即不予批覆、冷處理,但新生的資政院已讓清政府看到了它不甘示弱的獨立權勢。

本文開頭提到的袁世凱就任內閣總理一事,還有個小插曲,也頗能印證資政院議員的風骨。武昌事變發生後,清政府逼於革命形勢及立憲派的壓力,同意解散“皇族內閣”,並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但資政院堅持認為這一任命違憲,迫使攝政王收回上諭,交由資政院投票選舉內閣總理,結果袁世凱當選。雖說都是袁當內閣總理,但意義卻大不相同,前者是皇權專制的餘緒,後者則是憲政原則的表達,最終是憲政原則迫退了皇權餘緒。

資政院議員的出色表現,令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也深為讚歎:“吾輩居中國四十年,一旦得目睹此景象,殊堪驚訝。吾輩今日所見者,與前日所想望者,有過之而無不及。土耳其、葡萄牙之兩大革命尚不能比。”但如果就制度設定而論,資政院的缺陷是顯而易見的,比如它的法定許可權與獨立性均不足。然而,在實際的運作中,資政院並未淪為“花瓶”,議員的表現可圈可點,反倒是設計更為“完美”的民國國會,賄選等醜聞迭出。“制度決定論”者可能對此百思不得其解。答案其實就在歷史中。

晚清經太平天國及英法聯軍之亂後,社會發生了兩個顯著變化,一是士紳覺醒,紳權日張;二是國門漸開,西學湧入。這個背景下,立憲派士紳、紳商迅速崛起,而資政院的民選議員即由各地士紳、紳商組成,如直隸諮議局選出的劉春霖議員就是那位有名的末代狀元;欽選議員中也有10名碩學通儒,包括嚴復也名列在內。這些士紳既秉承了儒家君子的抱負、修養與操守,也瞭解西方憲政的技藝,因而很快適應了議會政治,又恪守著士大夫清議的直道。用劉春霖議員的話來說,“本員說話誠不免有過激的地方,但是發於忠愛之至誠,本員受先朝特達之知,今日又為國民代表,斷不敢作諂諛的話貽誤全域性。”這正是資政院多數議員的精神寫照。而民國國會議員的敗壞,很大原因就在立憲派士紳被邊緣化,在儒學衰落、傳統價值觀瓦解的新時代成長起來的新一代議員,徒有“新”的面貌,卻無“舊”的美德,於是更易為利益所誘、暴力所迫。

儒家相信“有治人,無治法”,這話是強調,“良法”離不開“君子”的創制與維護。特別在清末民初這樣的社會轉型之際,好的制度固然是萬分重要的,但好的制度從何而來?顯然,這需要具有政治自覺與立憲技藝的君子們去推動、去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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