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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閥韓復渠在山東擴充軍隊 編練5師1旅擁兵10萬

軍閥韓復渠在山東擴充軍隊 編練5師1旅擁兵10萬

軍隊是軍閥的命根子,是其賴以生存發展的政治資本。韓復榘是個有頭腦且久經歷練的軍閥。馮玉祥、蔣介石是他所事時間最長、影響也最大的主子,儘管與他們貌合神離,矛盾重重,以至背叛,但在抓軍隊方面是一致的,馮、蔣都是他治軍擴軍的老師。後期他還受法西斯主義影響,其治軍思想和辦法有些就是借鑑於德、日、意法西斯,其主魯期間創辦民團及聯莊會就是從希特勒、墨索里尼那裡受到啟示而採取的舉措。

軍閥韓復渠在山東擴充軍隊 編練5師1旅擁兵10萬

韓復榘率其第三路軍入魯時只有3個師加1個旅,在與晉軍作戰中又嚴重受損,只剩不足2萬人。主魯之後,他首先想到的是擴軍,且不擇手段,通過收編土匪、直魯軍殘部和拉夫招募等辦法,很快擴充到6萬餘人,編成5個師零1個旅。中原大戰後,蔣介石為削弱地方軍閥勢力,令各軍一律縮編,給韓軍的限額是3個師零1個旅,約4萬人。對此,韓復榘自有對策,他先以“編余軍官過多”為藉口請準保留4個師,又以新編師內無炮兵團為由,請準保留3個炮兵團。這樣,韓復榘軍隊的合法編制為4個師、1個旅加3個團,人數基本未變。但他在1931年9月又私自收編反蔣失敗後下野的石友三殘部1個旅,蔣介石又允許他再擴編1個師,恢復到其原先5個師1個旅的編制,但人數卻大為增多,最多至10餘萬人。其序列是:第三路軍總指揮,韓復榘。第二十師,師長孫桐萱;第二十九師,師長曹福林;第二十二師,師長谷良民;第七十四師,師長喬立志、李漢章;第八十一師,師長展書堂;手槍旅,旅長雷太平、吳化文。

韓之軍隊遍佈山東各地,但以津浦、膠濟兩鐵路沿線城鎮為重點。其手槍旅是韓的“禁衛軍”--警衛部隊,常駐濟南,其餘各部防區不定,經常換防。其第二十師、第二十九師編制充足,裝備精良;手槍旅最為精銳,全旅4000人,其戰鬥力不亞於一個師。

第三路軍的軍餉,一部分來自國民黨南京政府,每月協餉60萬,這60萬不足其龐大軍隊的半月之用;另一部分靠山東自籌--搜刮民脂民膏補足。

自逐走劉珍年後,韓的第三路軍因平常無戰事,主要任務是剿匪、鎮壓革命和軍事訓練。

韓復榘受西北軍的影響,很重視軍隊的平日訓練和軍紀,以提高戰鬥力。他對部隊除了按國民黨的要求,在思想上灌輸“三民主義”和反共之外,還有馮玉祥的思想和自己的一套。他對軍隊,也像要求公務員一樣,頒有“訓詞”:“不怕死,不愛錢,保國家,衛間閻。”並以之為座右銘。平日訓練,學科、術科並重。除步兵操典、射擊外,還練習大刀隊的劈砍,附練跳木馬、盤杆子等體育專案和武功拳術。對各軍訓練情況經常通過點驗、各軍大考試等方式進行檢查,優者獎、劣者罰,並講求實際效果,反對死記教條。韓認為“書面上的知識拿到社會上去應用,是很難恰當的”,必須“實事求是地埋頭去做,才會有相當成效。不然彷彿閉門造車,最後是要失敗的”(《山東民國日報》,1935年4月15日)。他要求下級指揮官根據實際情況隨機應變,充分發揮戰役戰術機動靈活的主動性和創造力。

韓對軍官的管理訓練特別重視。他經常把各部官佐召到濟南面訓,要高階將領定期彙報。要求軍官要“廉潔”、“忠誠”、“果敢”,好為自己效忠賣命。1932年8月31日,韓在對部下的一次訓話中提出這樣三項具體要求:“第一,遇有公務,必須認真,不能瞻徇情面;第二,國家設官分職,階級雖有高下,而各人均有應負之責,不過階級高者應多負責任多做事,階級低者亦須盡職,不可放棄;第三,須任勞任怨。”(同上報,1932年9月1日)

韓還很重視軍官的操行素質和指揮能力的訓練,經常舉辦各種軍官訓練班,分期分批進行培訓。如1931年10月,韓將各部營副以上軍官調來濟南,分四期分別在洛口和千佛山兩地培訓,聘請直隸督軍李景林任主席,由省參議沙明遠講文學,由總部參謀長李宗弼及省府委員張鉞講軍事學。1934年5月,韓還舉辦過“第三路軍高階訓練班”。

為了加強軍隊訓練,韓復榘入魯之初即建有軍官訓練的常設機構--“第三路軍軍事教育團”(1934年底改稱“軍事教育促進委員會”)。該機構成立於1930年秋,團長先後有李宗弼、宋式顏、程希賢。訓練物件是各師軍官。每期訓練3-6個月。到1934年底共舉辦7期,每期多者達千餘人,少者亦幾百人。軍事科目由專人講授,思想教育由韓親自抓。韓除在訓練班開學和結業時必到場講話外,平日也時常臨場訓話,有時還找學員個別談話。其受過訓的軍官歸隊後也照樣要求部屬。這樣,韓的第三路軍就形成了以韓復榘為核心的軍事思想體系,為其獨霸山東建立起了軍事政治的基礎。

韓復榘對軍隊風紀要求極嚴。他在訓詞中說:“自來治兵之道,必須紀律嚴明,隊伍齊整方為節制之師,蓋紀律稍有不嚴,則精神驕惰軍譽不張;隊伍稍有不齊,則形勢散亂而軍心不固。”“昔胡文忠公嘗謂:兵,陰事也,以收斂固嗇為主。故治軍貴執法謹嚴,能訓能練禁菸禁賭戒逸樂戒惰散。誠如是,則軍風紀未有不蒸蒸日上者。”“本主席整綱飭紀,信賞必罰,對於敗壞軍風紀者,決不稍涉寬容,姑息養奸。”(《山東文告彙編》,第66頁)這點有承西北軍的老傳統。嚴禁部隊賭、嫖、吸毒外,還嚴禁佔用民房、向地方求索軍餉、軍資。軍隊上街必須有官佐帶領,排著整齊的隊伍行進,或喊著“一二三四”的口號,或踏步點節拍唱著歌曲。韓最厭惡隊伍散亂不整,似散兵遊勇、烏合之眾的樣子。

因此,韓復榘很重視軍紀建設,對軍官紀律要求尤嚴。韓對駐濟部隊規定了朝會制度,要軍官每週一黎明都要到省政府參加朝會。韓親自主持,除講話外,還注意觀察軍官臉色。見有面黃肌瘦者就問其是否有病。若說無病,便疑有吸毒之嫌,進行重點考察。韓入魯之初,第二十二師有個新到的軍醫處長郭上洽,韓見其精神不振,面色發黃,疑其吸毒,便問郭有什麼病,郭說沒有。韓就叫他每日早晨去省府見他。除星期一外,朝會在各單位進行。而郭受到特殊對待,每天從南辛莊駐地到省府去見韓,因郭不會騎自行車,步行20餘里,每天要凌晨一兩點起床出發。這樣跑了兩個多月,堅持不誤,才消除了韓的懷疑,經受住了考驗。韓還要求軍官在訓練期間,不得去影院、劇院等娛樂場所,務要平心靜氣地受訓學習。

駐濟軍部軍官除週一朝會外,週二、週六上午還要到總部集合由韓親自帶領跑步半小時,練拳、練劍半小時。每日下午7點至8點,還要集合到總部大禮堂聽由韓講解的《曾胡治兵語錄》及兵法戰陣。軍官辦公時間不準外出,外出時不準乘人力車,只准騎馬、騎車或步行。旅長以下不準坐汽車,師長以上軍官才可坐汽車。

軍隊統一服裝。第三路軍無論官兵,一律黑軍裝、黑布鞋、襪,打灰裹腿。士兵平日不準外出,即便是假日,士兵也要集體上街。個人因公或因私請假外出,須在胸前掛上出門證。穿軍服者一律不準到公共娛樂場所,更不準到煙花柳巷,否則被稽查隊查著要受嚴處。但部隊都按團營為單位發給娛樂費、體育費,用於假日集體參加娛樂、體育活動。還規定尉官以下不準帶家眷,校官以上可帶,但要按回寓表輪流每週回寓兩次,回寓須晚點(名)後離隊,早點(名)前回營。

韓還禁止軍官納妾。入濟之初,生活安定,小官娶妻,大官納妾,一時成風。如師長孫桐萱納京劇名伶筱豔芬、曹福林納名伶婉萍秋為妾等。韓見此風甚盛,便在軍務處禮堂召集軍官會議,對納妾者當面要各人報妻妾之數,登記下來,宣佈說:“今天從我們做起,先統計一下,每人有幾個老婆,從此剎住,不能再找了……到此為止,下不為例,違者重辦。”

韓復榘的治軍是以儒家思想為基本指導思想的封建主義和法西斯主義的大雜燴。韓從小受的教育基本是孔孟之道,人本主義有一定影響,這表現在對西北軍軍風的保持上。他要求軍官“讀孔子的書,信孔子的道,學孔子的為人行事”,大講禮、義、廉、恥和愛人思想。他說:“恥之一字,可以關乎國家的存亡。”“孟子說:'知恥近乎勇。'……一個人有沒有前途,全在知恥不知恥上。”(《新生活運動第二十五年度工作報告》,第46-47頁)講到“愛人”,他引孟子“敬人者人恆敬之、愛人者人恆愛之”的話後說:“要知我們軍隊,要是真敬愛民眾,也必能得到民眾的愛敬。……一旦需民眾幫忙的時候,民眾必肯自動地實力相助。”(《山東民國日報》,1936年6月7日)他對軍隊那“不怕死,不愛錢,保國家,衛閭閻”的訓詞及要軍隊艱苦樸素、廉潔守紀的言論、措施等,都體現了他的儒家思想。

但在戰爭、戰略、戰術、戰陣、戰法方面,韓復榘尊崇的是曾國藩、胡林翼、袁世凱等人,在個人獨裁,創辦聯莊會、“鄉村學校自衛訓練班”等方面,又表現出法西斯主義對他的啟迪和影響。

組織民團軍和建立聯莊會,是韓復榘擴軍主張和措施的延伸。民團軍是正規軍的後備隊,亦可直接作正規軍使用,而軍費由地方自籌,不用南京政府撥款。再是山東迭經戰亂之後,土匪橫行,剿匪治安任務極重。民團軍分擔地方治安防務可減輕正規軍的負擔,又可收到實效,在反共討共鎮壓革命方面比正規軍也更為得力,實際是軍事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韓主魯之初,1930年9月在擴充正規軍的同時就開始組織民團軍。首先組織的有魯東、魯北、魯西、魯南四個。山東民團軍總指揮部設在第三路軍總指揮部內,韓自兼總指揮,李樹椿兼任參謀長。劉珍年被逐後,又組織了膠東民團軍。不久,五個民團軍分別改稱第一、二、三、四、五路民團,並重劃各民團轄區為:

第一路(魯東)民團,指揮趙明遠,轄津浦路以東、膠濟路以北地區,濰縣、利津等29個縣;

第二路(魯北)民團,指揮趙仁泉,轄津浦路以西、黃河以北,德州、武城等25個縣地區;

第三路(魯西)民團,指揮谷良友、王紹常,轄黃河以南、津浦路以西,長清、菏澤等26個縣地區;

第四路(魯南)民團,指揮王萬青、謝書路,轄津浦路以東、膠濟路以南,臨沂、萊蕪等13個縣地區;

第五路(膠東)民團,指揮張驤伍,轄昌邑以東15個縣地區。

各路民團在轄區內各縣設縣大隊,各縣大隊長由縣長兼任,副大隊長1人,由總指揮部委派,負實際責任。大隊下設中隊、排,中隊長和排長由各民團指揮推薦,報由總指揮部備案,不是行伍出身不得擔任此職。縣大隊人數,由縣大小來定,一般是:一等縣設3箇中隊;二等縣設2箇中隊;三等縣設1箇中隊;特殊縣無常備隊。民團官兵糧餉、槍械彈藥、服裝等費用開支,統由地方自籌,在田賦附加項下徵收。各路民團指揮部設有直轄混成團為機動部隊,其軍官槍械均由所轄縣大隊抽調:一等縣1箇中隊,二等縣2個排,三等縣1個排。團、營長由各路民團指揮推薦,報總部認可加委。

韓復榘辦的山東民團軍,實際是其變相的軍隊,且人數很多。大縣數百,乃至上千,小縣也不下一二百人,費用皆出自地方,大大加重了地方負擔。更有不合情理者,各縣公安局和地主武裝受民團欺負:公安局的槍械大部分被收歸民團,民團猶覺不足,又收繳地主武裝槍支。民團與各縣政府和國民黨縣黨部也時有矛盾以至摩擦,因此引起各縣政府、黨部及地方勢力的反對。韓發現後,感到長此下去會動搖其統治基礎。於是於1931年3月16日下令將縣大隊人數壓縮一半。後來又具體規定:一、二、三等縣分別為150人、100人和50人,還包括抽調到混成團的人數。縮編後的多餘槍支發還縣公安局。編餘人員或上送總部或就地遣散。(《申報》,1931年3月22日)1934年,隨著土匪大多被剿滅,有的匪患較輕的縣區民團被裁撤。但據1935年山東省政府報告公佈:山東省民團仍計有1.2萬人。

民團與正規軍防務有一定分工。一般是各縣民團防務本縣,而正規軍與混成團防務全省。民團的主要任務是剿匪和鎮壓革命,在這正反兩方面民團都發揮了一定作用。而被裁撤民團的縣份,防務由聯莊會取代。

“聯莊會”本是各地地主自發組織的保家防匪的自衛武裝,不同於民團軍有薪餉,一切費用自理。為了把聯莊會納入自己統一指揮的範圍,成為民團軍的後備隊,1934年9月20日,韓復榘成立了“山東省聯莊會員訓練會”,負責人大多是省府參議。如會長韓多峰,副會長程希賢、劉書香、鄭繼成、李樹椿,教育長馬千里等。總會下設教育、祕書、視察、軍需等4個組。實權實際掌握在韓復榘自己手中。1936年韓多峰去職,“山東省聯莊會員訓練會”改稱“山東省聯莊會訓練處”,韓復榘就自兼了處長。副處長也有變動。李樹春任常務副處長;張紹堂、王向榮、張鴻烈、何思源、劉書香任副處長;張受騫、趙允協、王志遠任顧問;趙明遠、趙仁泉任督練;教育長馬千里未變動。訓練會(處)經費由省府撥發,實報實銷。每月1日、11日、21日為訓練會(處)例會日,6月15日為年會日。

省訓練會(處)以下,在裁撤了民團的各縣設有縣訓練處,縣處設主任1人,由縣長兼任;並分期分批抽調會員輪訓。每期訓練3個月,每期一等縣調訓200人,二、三等縣以次遞減。訓練員按土地每4畝抽壯丁1名。規定不準頂替,而實際上富戶總是變著花樣僱人頂替。訓練員訓練期間僅供食宿而無薪餉,亦不配槍支,但卻要承擔剿匪治安事項。儘管受過輪訓的會員很多(被裁撤民團的44個縣聯莊會先後訓練3萬多人),但沒有什麼戰鬥力,根本擔當不起地方治安防匪的責任。相反,一些聯莊會為土豪劣紳把持,反與土匪勾結,橫行鄉里,欺壓百姓,成為為害地方的惡勢力。

除了民團、聯莊會外,韓復榘還建立過名為“鄉農學校自衛訓練班”的地方武裝,屬“縣政建設實驗區長官公署”管轄。學員由當地壯丁徵來,在訓練期內,配有槍支,負有戰鬥任務。韓辦該訓練班動機與辦民團、聯莊會一樣,是為擴大自己的隊伍做準備。抗戰爆發後,韓就將菏澤、膠東等地的“鄉民學校”訓練出來的學員編成兩個混成旅,成為正規軍隊伍。

總之,韓復榘視軍隊如命根子,為擴軍治軍不遺餘力。主魯8年,軍隊擴大數倍。但因他的目的是獨霸山東,與國民黨中央政府鬧獨立。抗戰爆發,他為儲存實力而消極抗戰,最終被蔣介石抓住把柄,誘至開封,扣押至武昌給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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