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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醫生也收紅包?在宋代收“紅包”很危險

古代醫生也收紅包?在宋代收“紅包”很危險

我國醫學史上最早記載設定醫師考核制度是周朝。據《周禮·天官冢宰下》記載:“歲終稽其醫事,以制其食。上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說明當時已有一套對從醫者考核、晉升、俸祿的等級制度,尤其著重考核的是治療後病人的存活率。

古代醫生也收紅包?在宋代收“紅包”很危險

古代醫生收紅包那是公開的事兒

“紅包”是古代醫生主要收入之一,給醫生送“紅包”也是古代患者求醫的傳統,即便皇家也不例外。據說收不到紅包的醫生那可能是庸醫。當年唐高宗李治“苦風眩頭重,目不能視”,請來不少名師,用了不少絕招,都治不好。

後來御醫秦鳴鶴大膽採用“放血療法”,一針下去,療效立見。起初武則天是強烈反對“放血”的,見到奇效後,武則天親自給秦鳴鶴送了大紅包,即《大唐新語·諛佞》中記載的“躬負繒寶以遺之”。

古代看病流行送“紅包”,醫生則習慣收“紅包”,宮廷民間都一樣。明初杭州有個醫生叫陶華,《杭州府志》記載,陶華“治傷寒,一服而愈,神效莫測,名動一時”。但是,想請他看病沒有大紅包是請不動的,“非重賂,莫能致”。

在古代,醫生多在家接診或出診。看病沒有“統一價格表”,也不會明碼標價,但有“潛規則”:往往依患者的社會地位、貧富和醫生名氣來決定診費的高低和“紅包”的大小,對有錢的病人可以多收點,窮人則少收點,甚至免費。

在古代,就醫存活率很關鍵

古代對從醫者的考核,由官府專門掌管醫事的官員進行,他們的職稱分為醫生、府、史、徒。這裡說的“醫生”與後世泛指給人治病的醫生不同,而是管理醫學領域的高階官員。

唐代設“太醫署”,清代設“太醫院”。其職責為“掌醫之政令,聚毒藥(即各種藥物)以供醫事”。到了年終要對登記在冊的從醫者進行嚴格考核,並決定他們的俸祿待遇。考核的主要依據是從醫者治療病人的存活率。當時從醫者治病的記錄叫“醫案”,它是醫生所記的治病成績。當時規定,凡經從醫者診治無法痊癒而死亡的,從醫者必須及時寫出詳細死因,年底上報,掌管醫事的官員進行認真仔細稽核。

醫工,唐代太醫署的官名。按醫術分為: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七;下工,十全六。可見當時的醫術已經相當高明瞭,即使是中下等級的醫工,所經醫治的病人也十有六七者能康復。

在宋代,收“紅包”很危險

宋代,杭州有一醫院名“安濟坊”,它是這樣考核所轄從醫者的:每年治療1000人以上,十全八的,獎度碟一道;每年治療500人以上,十全八的,賞錢20貫;每年治療1000人左右,十全九的,則有特別的獎。與此同時,管理“安濟坊”的僧人,如三年內治癒1000人的,賜予紫衣和祠部碟一道;凡從醫者如以無病者冒充或杜撰病人而騙取錢米的,則給杖一百。再有,如有從醫者收取病人錢米或銀兩的,一經查實,輕者給杖一百,取消全年俸祿,並勾銷從醫資格,重者則充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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