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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強推“義務教育” 孩子紛紛就讀私塾避風頭

清末強推“義務教育” 孩子紛紛就讀私塾避風頭

上世紀初,日薄西山的清王朝開始推行“新政”,教育革新亦是其中重要一環。光緒末年,學部頒佈《強迫教育章程》,明文規定7歲以上幼童必須入學讀書,否則就要“罪及父母”。此令一出,廣州城裡無數父母心生惶恐,以為既是“強迫教育”,官家一定會派出警察,將小兒捉拿到學堂裡去。大家三五成群,紛紛把孩子送進私塾,念不唸書不要緊,先混個學籍再說。於是,清廷推行“強迫教育”的最初幾年,城內各傢俬塾倒是發了不少財。《民權畫報》的記者看不過眼,覺得官家資訊不透明,才是亂象之根源,“愚夫婦誤解誤疑,情固可笑,然當道者亦應出示解釋,以善後事也”。由於時局紛亂,財政緊張,晚清年間推行的“強迫教育”更多地停留於紙面之上,但它畢竟是近代義務教育的先聲,其後的數十年間,義務教育的推行亦是時斷時續,十分艱難,但廣東的知識精英從未放棄過開啟民智的努力,這一份誠意值得銘記。

清末強推“義務教育” 孩子紛紛就讀私塾避風頭

民間亂象“強迫教育”嚇壞了爹孃

清朝末年,一份名為《強迫教育章程》的官方檔案出爐了(以下簡稱《章程》)。這份由學部頒佈的檔案只有10個條款,卻開了近代義務教育的先聲。

按《章程》規定,全國各地必須廣設勸學所;各個省城須設蒙學100處,各府州縣設40處;孩子滿了7歲一定要入學,否則“罪及父母”;朝廷每過兩年考核,地方官如果敷衍塞責,查實後予以處罰;如有地方紳士捐資助學,也會給予獎勵。

警察挨家挨戶上門調查

朝廷詔令一下,地方官自然就忙亂起來了。在省城廣州,警察紛紛出動,挨家挨戶上門調查,統計適齡兒童數目,以作“強迫教育”之預備。“強迫教育”壓根就是個新事物,大家以前從來沒聽說過,官家也沒好好釋疑,只是翻來覆去強調“幼童不入學,將罪及父母”。這下,家有小兒的父母心裡全打起了鼓,警察挨家挨戶上門是什麼意思,會不會把孩子鎖將起來,押進學堂去?左鄰右舍一商量,還是把孩子先送進私塾避一避的好。

媒體批評政府資訊不透明

《民權畫報》報道的強迫教育之亂象。

據當時的《民權畫報》報道,城內各處私塾人頭簇簇,家長們的首要目標就是為孩子掛個名,拿個學籍,以免被警察拘了去。爹孃憂心如焚,私塾先生趁機提價,發筆小財。“強迫教育”本意在於減少文盲,惠及民眾,這樣一來,倒成了不折不扣的擾民之舉。《民權畫報》覺得亂象根源在於官家解釋工作做得太差,資訊不夠透明,於是大聲疾呼:“愚夫婦誤解誤疑,情固可笑,然當道者亦應出示解釋,以善後事也。”

說實話,清王朝當時已日薄西山,推廣“強迫教育”只能是雷聲大,雨點小。朝廷一開始放話,初等國小堂不收學費,但很快學部就變了卦,要求京城外的國小堂徵收學費,地方士紳趁機攤派學捐。窮家小戶本就指著孩子幹活,沒多少父母有心送孩子讀書,哪裡還架得住各種攤派。隨著朝廷氣數已盡,《強迫教育章程》也就不了了之。

不遺餘力 :巧媳婦難為無米炊 陳獨秀勉力多籌錢

1912年元月,教育總長蔡元培釋出《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以下簡稱《通令》)。全國的學堂從此全改名叫學校,初等國小上4年,簡稱“初小”,這4年為義務教育階段(那時仍叫“強迫教育”),免收學費,主要開設修身、國文、算術、體操、圖畫等啟蒙課程。

考慮到當時時局動盪、戰亂頻仍的事實,以蔡元培先生為代表的知識精英要想實現推行義務教育,開啟民智的巨集願,實在過於理想主義了。以廣東為例,從1913年—1919年,全省每年的教育開支只有三四十萬銀元,整個業界“要錢沒錢,要人沒人”,哪有能力推行義務教育呢?直到1919年,據統計,全省在學兒童只有近17萬人,只佔了適齡兒童總數的5%。“5%”這個數字,彰顯了知識精英豐滿的理想與民國初年文盲扎堆這一“骨感”現實之間的差距。

1921年,廣州建市,政局略略安穩了一些。當年3月,陳獨秀受邀南下,主持廣東省教育委員會,同時擔任委員的還有廖仲愷、許崇清等名人。這些社會名流雄心勃勃,很快就制定了義務教育分年推進辦法,計劃用六年的時間,在整個廣東逐漸推行義務教育。如果手頭沒幾個銀元,這個《辦法》也難免“紙上談兵”的命運,要說陳獨秀在這方面的“議價”能力還是很強的。1921年,廣東的教育經費開支突破了200萬元。

之後,隨著政局漸趨穩定,廣東的教育開支不斷增加,到1928年,全省教育開支達到了近千萬銀元,就全面推行義務教育而言,這點錢仍是杯水車薪,但與民初“捉襟見肘”的窘境相比,還是有所改善。經費奇缺的困境略有緩解,師資短缺的問題又擺到了檯面上。當時雖說有教師資格考試,但“無證上崗”的國小教員大有人在。1930年8月,“廣東省立國小教員補習函授學校”掛牌成立,專門招收“無證人員”,每次補習歷時一年,補習內容則涵蓋了教學法、教師管理、兒童心理學等領域,至於一年到底能學到多少,則要看每個人的造化了。

無奈變通:一年制國小大行其道 只求孩子認得幾個字

真金白銀的投入還是有所效驗的,民國初年,廣州不過只有寥寥幾所市立國小,到了上世紀30年代初,市立國小已增加到80多所,學生總數近3萬人。即便如此,義務教育也不過是“星星之火”。1935年,省教育廳做了個統計,發現全省300多萬名學齡兒童中,只有100多萬人上了學。廣州雖貴為省城,兒童的失學率也高達63%,實在說不上有多光彩。

雖說官方規定公立國小不收錢,但財政投入有限,學校自會想辦法“創收”。一所市立國小一年到頭的雜費總得開支掉好幾塊銀元,如果孩子要加入“童子軍”,光服裝費就要十數銀元,對窮家小戶來說,這還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無奈棄學者,大有人在。

再說,那時的公立國小全都要考試,富人家的孩子往往會先去上個補習班啥的,再來報考,窮人家的孩子幫父母幹活還來不及,既沒錢也沒時間去上補習班,自然不如“富二代”有勝算,如此一來,義務教育反而便宜了“富二代”。

“四年制義務教育”推行緩慢,官方退而求其次,轉而推行“一年制義務教育”,美其名曰“短期國小”。短期國小真正做到了免費,連紙筆都是現成的,教的內容也只有“國文”一科,換言之,不過是教孩子們認識幾個字,不做睜眼瞎而已。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根據當時的報紙報道,有些窮人家不願送孩子來上學,恰是“免費”惹的禍,因為官家向來無利不起早,如今“短期國小不收學費,課本和學習用品也免費供給,現在官廳更強迫入學,一定對孩子有一點不利”,至於到底哪一點“不利”,他們沒法想清楚,反正不去上學就對了。對此,知識精英們只能徒喚奈何。

數說清朝末年,官方出臺《強迫教育章程》,共有10個條款。按《章程》規定,全國各地必須廣設勸學所;各省城城須設蒙學100處,各府州縣設40處;孩子年滿7歲一定要入學,否則“罪及父母”。

1912年元月,教育總長蔡元培釋出《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以下簡稱《通令》)。全國的學堂從此全改名叫學校,初等國小上4年,簡稱“初小”。

從1913年~1919年,全省每年的教育開支只有30多萬銀元。到1919年,據統計,全省在學兒童只有近17萬人,只佔了適齡兒童總數的5%。

1921年,廣東的教育經費開支突破了200萬銀元,之後不斷有所增加,到1928年,全省教育開支達到了近1000萬銀元,業界“捉襟見肘”的窘境有所改善。

上世紀30年代初,廣州市立國小增加到80多所,學生總數近3萬人。即便如此,義務教育不過是“星星之火”,廣州兒童失學率仍高達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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