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科普幫 >

生活百科 >家庭生活 >

如何辦理大病門診

如何辦理大病門診

如何辦理大病門診

1、參保人需進行門診大病醫療的,應至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進行登記。登記後,才能享受門診大病醫療待遇。辦理門診大病醫療登記時,應攜帶由市醫保辦規定範圍內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門診大病登記申請單》、《社保卡》或《醫保卡》以及本人有效證件。

2、參保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委託人在辦理時另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

參保人員進行門診大病醫療,需要辦理門診大病醫療登記手續。參保人員應憑定點醫院開具的門診大病登記申請單、社保卡或醫保卡到鄰近的區縣醫保事務中心或街道(鄉鎮)醫保服務點辦理大病登記手續(直屬單位至市醫保中心辦理),每次登記的有效期為6個月。

在6個月內需要變更醫院進行醫療的,應當到原辦理登記手續的市、區縣醫保事務中心或街道(鄉鎮)醫保服務點申請撤銷登記,再重新辦理登記手續。超過6個月,需繼續進行門診大病醫療的,應重新按上述要求辦理登記手續。

門診大病病種主要包括惡性腫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療、器官移植後的抗排異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鬱症、狂躁症、強迫症、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


標籤: 大病 門診 辦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kpb.com/baike/jiating/n797k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