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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柄政的經過 張居正實行了什麼樣的改革?

江陵柄政的經過 張居正實行了什麼樣的改革?

政治

江陵柄政的經過 張居正實行了什麼樣的改革?

張居正輔政十年,推行改革,在內政方面,提出了“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推行考成法,裁撤政府機構中的冗官冗員,整頓郵傳和銓政。張居正還啟用潘季馴治理黃河,變水患為水利。同時張居正嚴懲貪官汙吏,裁汰冗員。

在張居正看來,“致理之道,莫急於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他首先從“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入手,大刀闊斧地進行政治改革。

“尊主權”、“一號令”的關鍵在於克治明朝權力機構執行不暢的痼疾。明初洪武年間,廢中書省,不設丞相,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雖然後來內閣首輔權勢漸重,但六部和負責稽察六部的六科均繞過內閣直接向皇帝負責。而皇帝處理政務則倚重宦官,由司禮監掌理章奏文書,甚至代皇帝硃筆批紅。明中後期諸帝多“簾遠高堂,君門萬里”,尤其嘉靖後期,“政務偷玩,事無統紀”,朝廷詔旨被視為故紙,來往公文多至沉埋,統治機構幾乎陷入癱瘓。

針對這種機構窒礙不通的積弊,張居正力主“天下之本在政府”,開始大力強化內閣事權,由內閣通過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撫按則聽命於六部,最終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機構都受內閣節制,從而加強中央集權,使內閣成為推行變法的中樞。為排除宦官干政,他告誡馮保“裁抑其黨,毋與六部事”,從組織機構上保證事權歸一,政令暢通。

為了破除無所事事、坐嘯畫諾、命令不行的官場沉痾,張居正於萬曆元年創設頒行考成法以責吏治,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發文簿,分別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備註,交內閣查考,據其道途遠近、事情緩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終登出。撫按稽遲者,部院舉之;部院容隱欺蔽者,六科舉之;六科不覺察,則閣臣舉之。月有考,歲有稽”,據此“考其勤惰”,決定賞罰升降。此法一行,立見成效。

張居正的政治改革,通過整頓機構形成高度集權而又層疊有序的行政系統,並建立起相應的稽察問責機制,確保官僚機器高效執行,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已初具現代社會行政體制的特點。如傅維麟《明書》所讚揚的,雖“萬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風,無所不披靡”。

經濟

經濟上,清丈全國土地,抑制豪強地主,改革賦役制度,推行一條鞭法,減輕農民負擔。

以前,明王朝的賦稅以糧為主,銀絹為輔,分夏秋兩季徵收。除賦稅外,農閒之際,農民還要服各種徭役。一條鞭法是將賦稅和徭役合計折算為銀兩,以畝為單位繳納。相對於以前,一條鞭法不僅大大簡化了徵收手續,而且使得沒有土地的工商業者可以解除賦稅和勞役負擔,從而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更重要的是使得佔有大量土地的地方豪強難以作弊,乖乖地按照田畝數納稅。通過一條鞭法,政府的財政收入明顯好轉,國庫儲備的銀兩可供五、六年之用![5]

洪武年間,全國耕種田地有八百五十萬零七千六百卅二頃。到了弘治十五年(1502年)降低到四百二十二萬八千零五十八頃。而萬曆九年經過張居正的治理後達到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

軍事

軍事上,加強武備整頓,平定西南騷亂,實行“剿撫並用,以撫為主”的政策。委任名將戚繼光和李成樑分別鎮守西北和東北邊疆,使得“胡馬”一度不敢“度陰山”達30年之久!更重要的是在邊境進行茶馬互市貿易,使得少數民族政權可以通過貿易換取中原的茶鹽等必需品,邊境的和平得到了進一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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