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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如何“掃黃打非” 禁燬書籍與奴化教育

大清如何“掃黃打非” 禁燬書籍與奴化教育

雍正六年(1728年),護軍參領郎坤向皇上遞了一份奏摺,結果倒了大黴,遭遇“革職,枷號三個月,鞭一百發落”的嚴厲處置。他犯了什麼大錯?奏摺中有句話“明如諸葛亮,尚誤用馬謖”,壞就壞在這:“援引小說陳奏”。

大清如何“掃黃打非” 禁燬書籍與奴化教育

在奏摺裡為什麼不能提小說?因為小說是當時的重點打擊物件,皇上帶頭不喜歡,郎坤不觸黴頭才怪。

清廷反感小說並非無因。有清一代,禁燬小說作為官方行為,呈常態化存在,堪稱“思想陣地的重要分戰場”。

在金庸的《鹿鼎記》中,天地會是貫穿始終的“敵對勢力”。它在歷史上真實存在,主要由遊民組成。會眾流動性強,需頻繁聯絡,同時又要避免官府中人混入組織。所以,他們以地下活動為主,有各種祕密“切口”。因為會眾普遍文化素質較低,切口既要複雜保密,又要易接受,因此多脫胎於通俗小說。

天地會還有自己的創會史,在這個虛構故事裡,有抵抗外侮,有奸臣陷害忠良,也有一百零八人的群雄大聚義,帶著許多通俗小說的影子。它隨著天地會的發展逐步充實內容,在清末民初的《中國幫會三百年革命史》中,已長達數萬字,成了貨真價實的小說。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對思想鉗制最烈的一個朝代,文字獄與焚燬書籍,都是統治者的武器。清廷禁燬小說,主要是為了統治需要,以封建道德控制民眾思想。

有清一朝,禁燬書籍與奴化教育始終並行,最終使得清朝成為中國古代史上對傳統風骨和人性摧殘最烈的一個朝代。

禁燬小說是毀書運動的一部分

提起清朝的文化建設,許多人都會拿乾隆年間的《四庫全書》說事兒。但所謂“全書”,非但不全,在四庫之外的,許多都要遭遇被毀命運。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四庫全書》纂修工作啟動,首先是對全國書籍進行大清查。乾隆認為“明季末造,野史甚多,其間譭譽任意,傳聞異詞,必有詆觸本朝之語”,故打算借清查之機,一舉予以銷燬。

這次大清查焚燬書籍無數,行動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才告一段落。在此期間,銷燬書籍“將近三千餘種,六七萬卷以上,種數幾與四庫現收書相埒”,其中以集部書佔多數,史部書籍亦“災情慘重”,吳晗曾稱:“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

小說當然也難逃焚燬厄運,僅在1779年到1882年間,就有多起例子。如1780年1月,兩江總督薩載上奏,焚燬小說數十部,其中包括講述甲申之變的《剿闖小說》。1781年2月,薩載再度請奏焚燬小說數十部,其中《樵史演義》“紀天啟崇禎事實,中有違礙之處,應請銷燬”。

無獨有偶,那年11月,湖南巡撫劉墉(就是大名鼎鼎的劉羅鍋)也上奏,稱《樵史演義》“雖系小說殘書,於吳逆不乘名本朝,多應冒犯。應銷燬”。1781年11月,又是劉墉上奏,焚燬小說八十餘部,其中包括了著名的《英烈傳》,這部小說講述朱元璋開國故事,自為滿清所不容。1782年7月,江西巡撫郝碩奏繳12種書籍,其中包括以岳飛為主角的《精忠傳》,而關於岳飛的最知名小說——錢彩的《說岳全傳》,不久後也遭禁燬……

防《水滸》,防造反

清朝最早提出禁通俗文學作品,是在順治九年(1652年)。當時清廷頒佈禁例:“瑣語淫詞,及一切濫刻窗藝社稿,通行嚴禁。違者從重究治。”康熙登基不久後又再次宣告此禁例。所謂“瑣語淫詞”,指有傷風化的劇本和小說。當時環境尚算寬鬆,被禁小說僅兩本,一是李漁的《無聲戲二集》,一是《續金瓶梅》。但前者被禁,多少帶點政治色彩,預示著滿清政府禁燬小說的真實動機也許並不單純。

據載,《無聲戲二集》在刊刻時,曾得時任浙江左布政使張縉彥的資助。其中有關於張縉彥本人的情節,指李自成攻陷北京時,時任明朝兵部尚書的張“吊死在朝房,為隔壁人救活”,得“不死英雄”讚譽。順治十七年(1660),御史蕭震彈劾張縉彥在小說中自我標榜,張最終遭遇籍沒、流徙寧古塔的命運。這張縉彥也是活該,降李自成,降清,活脫脫三姓家奴,既然如此,老老實實就算了,還為自己蓋“貞節牌坊”,時常以明朝遺臣自居,清廷自然會對這種沽名釣譽之徒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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