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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用藥十大禁區 兒童用藥劑量與方法

兒童用藥十大禁區 兒童用藥劑量與方法

小兒都是還在發育中,各個器官還沒有發育完善,因此,在用藥上一定要非常謹慎,很多的藥物是不能給寶寶吃的,而且還要注意服藥的劑量,關於這方面的知識,可以跟著本站的小編在下面的文字中得到。

兒童用藥十大禁區

小兒發育可分為新生兒期、嬰幼兒期和兒童期三個階段,在不同階段存在不同的用藥特點。一般來說,小兒不宜用或禁用以下藥物:

(一)四環素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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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環素類藥物可引起牙釉質發育不良、牙齒著色變黃和骨生長抑制,所以8歲以下兒童禁用。這類藥物有:四環素、土黴素、多西環素(強力黴素)、米諾環素(美滿黴素)、胍甲環素、地美環素、美他環素等。

(二)喹諾酮類藥物

這類藥物可引起幼年狗及其他哺乳動物的骨關節,特別是負重骨關節軟骨組織的損傷,因此18歲以下未成年人禁用。這類藥物很多,常用的有諾氟沙星、環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三)激素類藥物

這類藥物會遮蓋炎症症狀,還可引起內分泌功能紊亂,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如可的鬆、潑尼鬆(強的鬆)、地塞米松等。雄激素如甲睪酮、丙酸睪酮等長期應用會使骨骼閉合過早,影響小兒生長髮育,尤其是正在患水痘的小兒更要禁用。

(四)解熱鎮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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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吡唑酮的複方製劑如氨非咖片、安乃近、去痛片、散利痛片等,其解熱鎮痛效果肯定,但小兒不宜連續使用,很容易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和紫癜。又如新生兒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製劑易導致雷耶氏(Reye’s)綜合徵(一種常見的急性腦部疾病,病死率高達50%)。阿司匹林對嬰幼兒的聽神經也有損害。

感冒通的主要成分之一的雙氯芬酸鈉,兒童服用易引起血尿,不宜作為兒童治療感冒的常用藥,3歲以下兒童禁用。雙氯芬酸鈉緩釋片因劑量較大(每片75mg),兒童及青少年也不宜使用。

對乙醯氨基酚也是目前應用最廣的解熱鎮痛藥,其療效好,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但應注意使用劑量不宜大,3歲以下兒童應慎用。

(五)氨基糖苷類藥物

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小諾黴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等,連續使用易造成小兒聽神經和腎功能損害,6歲以下兒童禁用。

(六)止瀉藥

複方地芬諾酯(複方苯乙哌啶),適用於急、慢性功能性腹瀉和慢性腸炎的治療。該藥每片含鹽酸地芬諾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作用類似嗎啡,可直接作用於腸平滑肌。由於國內外不斷有應用該藥致小兒中毒甚至致死的報道(死亡病例集中於小於2歲的嬰幼兒),又因該藥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準,因此2歲以下嬰幼兒禁用,2歲以上小兒應慎重使用(嚴格控制用藥劑量)。

洛哌丁胺(易蒙停),適用於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瀉的治療。但其作用較地芬諾酯強而迅速,用於低齡兒童易致藥物不良反應,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之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道,因此國內外均限制其用於低齡兒,如我國易蒙停使用說明書中就規定:5歲以下兒童禁用。

藥用炭,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與無毒刺激物,減輕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腸蠕動,從而起到止瀉作用。但由於該藥吸附作用強烈且無選擇性,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長活性均有影響,長期應用可致小兒營養不良,所以禁止3歲以下小兒長期應用。

(七)驅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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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道寄生蟲病(如蛔蟲、蟯蟲等)在兒童中感染十分普遍,尤其在我國農村,幾乎有95%的兒童都有不同程度感染。因此對兒童來說,定時化驗大便,弄清體內有無寄生蟲,有哪種寄生蟲,很有必要。有的家長一發現孩子面黃肌瘦、食慾不振,未經檢查便認為有蟲,盲目服驅蟲藥後不見蟲體排出,又再服,以致影響了孩子的健康

驅蟲藥有很多種,有的對多種寄生蟲有效,有的僅對少數寄生蟲有效。常用的驅蟲藥有阿苯達唑(腸蟲清)、哌嗪(驅蛔靈)、噻嘧啶(抗蟲靈)、左旋咪唑、甲苯咪唑、苦楝皮、烏梅、使君子等。這些藥都有一定毒性和副作用,如阿苯達唑、驅蛔靈雖然毒性低,但常服或過量都可引起頭暈、頭痛、嘔吐及肝功損害,因此藥品說明書規定2歲以下兒童禁用。苦楝皮苦寒敗胃,過量還可引起中毒死亡,5歲以下兒童禁用。

(八)抗感染藥物

如磺胺類、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氯黴素、新生黴素可使新生兒出現溶血、灰嬰綜合徵、高膽紅素血癥,因此新生兒禁用。按藥品說明書規定:頭孢克肟,6個月以下嬰幼兒不宜使用;替硝唑注射液,12歲以下少兒禁用;奧硝唑注射液,3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九)抗酸藥

H2受體拮抗劑如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連續使用對小兒的肝、腎功能、造血系統和內分泌系統有一定損害,所以16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十)抗過敏藥

鹽酸苯海拉明、茶苯海明、鹽酸地芬尼多等,6個月以下嬰幼兒禁用。左西替利嗪,6歲以下兒童禁用或不宜使用。

總之,小兒體格和器官功能等方面都處於不斷生長髮育的時期,隨著藥品日益增多,用藥的安全性越來越受到重視,正確選擇藥物併合理使用,以保證兒童用藥安全,是兒科醫生和藥師應當重視的問題。

兒童用藥劑量與方法

有些人認為兒童的用藥量只要比成人少點即可,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兒童用藥的劑量多按體重計算,在不能直接稱重時,可根據年齡按下列公式推算:

1~6個月:體重(千克)=月齡(足月)×0.6+3

7~12個月:體重(千克)=月齡(足月)×0.5+3

1週歲以上:體重(千克)=年齡(週歲)×2+8

在家庭兒童保健藥箱藥物劑量表上或小兒藥物手冊上,每種藥物都註明每千克體重劑量,把由公式計算出來的體重千克數乘之,即可得出小兒用藥劑量。另外還要看清楚是1日量還是1次量,若為1日量,需多次應用。例如,一個4週歲的小兒,按公式計算4x2+8=16(千克),如用痛熱清片退熱,按內含主藥撲熱息痛每次每千克體重10毫克,乘以體重16(千克)得160毫克即0.16克。痛熱清片每片含撲熱息痛為0.5克,則該4歲小兒每次應服1.6/5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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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藥方法主要包括給藥途徑、次數和時間。給藥途徑包括口服、注射、直腸給藥、舌下給藥、吸入法、面板和黏膜給藥等。口服是最常用的給藥途經,經濟而又安全,適用於大多數藥物和病人。當然給藥途徑必須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和需要及藥物的劑型來選用。給藥的次數決定於病情的需要和藥物的消除速度。大多數藥物每天服用3~4次。很多藥物只有在適宜的時間應用才能發揮最大效用,如健胃藥宜在飯前30~60分鐘服用,而助消化藥宜在吃飯時即食前片刻服用;有的驅蟲藥宜在清晨空腹時或半空腹時服用;多數藥特別是對胃有刺激性的藥宜在飯後15~30分鐘後服用。

家長應熟練掌握兒童用藥劑量和用藥方法,同時要不時地、仔細地觀察孩子用藥過程中的病情變化:病情好轉是藥物的療效,病情加重可能是用藥失敗,應馬上送往醫院;若出現與病情無關的表現,可能是藥物的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送醫院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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