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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一味的只會付出

人不能一味的只會付出

人不能一味的只會付出

人不能一味的只會付出

人不能一味的只會付出

當我們初入社交圈子時,有時會犯一個常見的錯誤,那就是“好事一次做頸。為了贏得他人的認可,全心全意地為對方做事以期彼此之間的關係更融洽,這是很多人的想法,然而事實上並非如此。

心理學家霍曼斯早在1974年就曾經提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本質上是一種社會交換,這種交換同市場上的商品交換所遵循的原則是一樣的,即人們都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於所付出的。然而即使得到的不能少於付出的,但如果得到的大於付出的,也會令人們心理失去平衡。

人不能一味接受別人的付出,否則心理會感到不平衡。“滴水之恩,湧泉相報”,這也是為了使關係平衡的一種做法。如果好事一次做盡,使人感到無法回報或沒有機會回報的時候,愧疚感就會讓受惠的一方選擇疏遠。留有餘地,好事不應一次做盡,這也許是平衡人際關係的重要準則。

留有餘地,適當地保持距離,因為彼此心靈都需要一點空間。如果你想幫助別人,而且想和別人維持長久的關係,那麼不妨適當地給別人一個機會,讓別人有所回報,不至於因為內心的壓力而疏遠了雙方的關係。而“過度投資”,不給對方喘息的機會,就會讓對方的心靈窒息。留有餘地,彼此才能自由暢快地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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