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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戀型別和成人的人際關係

依戀型別和成人的人際關係

在20世紀中期拓展了弗洛伊德人格理論的心理學家中,有一些就是由於物件關係理論(Object Relations)而出名的。其中影響較大的有梅拉涅·克萊因(Melanie Klein)、唐納德·溫尼科特(Donald Winnicott)、馬格麗特·馬勒(Margaret Mahler)和海因茲·考特(Hdeinz Kohut)。他們對物件關係理論的解釋有不同,但這些不同觀點的大部分都貫穿著一些基本原則。

依戀型別和成人的人際關係

第一,像其它新弗洛伊德主義學者一樣,物件關係理論家強調早期經歷的作用。但他們並不關注弗洛伊德所描述的內部衝突和驅力,而對嬰兒與他身邊的重要人物的關係感興趣。這隻要指孩子與父母、尤其是與母親的關係。

第二,顧名思義,物件關係理論家假定:孩子對他的環境中重要的物件會產生無意識的表象。當父母不在,這種對父母發無意識表象不只是給孩子提供了一個有關的物件。孩子內化父母形象的方式影響到孩子對要進一步在將來建立關係的其它人的考慮。換句話說,孩子對父母的依戀狀況影響到孩子與周邊重要人物建立有價值的依戀關係的能力。

物件關係理論成了依戀理論的出發點。對這個理論貢獻最大的應該是約翰·鮑爾比(John Bowlby,1969,1973,1980,1988)和瑪麗·愛因斯沃斯(Mary Ainsworth,1989,Ainsworth Blehar,Waters &Wall,1978)。這些心理學家開始是考查嬰兒和養育者(通常是母親)的情感依戀。鮑爾比稱之為依戀關係,這種關係能夠滿足人依附於有支援和保護作用的他人的需要。鮑爾比尤其感興趣的是嬰兒與養育者分離時的行為表現。有的孩子很會應付分離,他們似乎明白,媽媽只是離開一會兒,馬上就會回來,他們所需要的愛和照料不會失去。但是,另一些孩子以哭來反抗分離。還有另一些孩子在媽媽離開後陷入絕望,有些孩子在媽媽回來後甚至不理她。

愛因斯沃斯和她的同時在對嬰兒和母親的研究中做了類似的觀察。她們界定了親子關係的三種基本型別(Ainsworth et al.,1978)。

第一種叫做安全型關係,媽媽在這種關係中對孩子關心、負責。體驗到這種依戀的嬰兒知道媽媽的負責和親切,甚至媽媽不在時也這樣想。安全型嬰兒一般比較快樂和自信。

第二種叫做焦慮—矛盾型關係,媽媽在這種關係中對孩子的需要不是特別關心和敏感。嬰兒在媽媽離開後很焦慮,一分離就大哭。別的大人不易讓他們安靜下來,這些孩子還害怕陌生環境。

第三種叫做迴避型關係。這種關係中的媽媽對孩子也不很負責。孩子則對媽媽疏遠、冷漠。當媽媽離開時孩子不焦慮,母親回來也不特別高興。

依戀理論家就不同的依戀型別做了進一步的觀察。和物件關係理論家一樣,他們指出,這種不同的親子關係從長遠看影響到孩子以後人際關係的建立。鮑爾比認為嬰兒會形成一種人際關係的“工作模式”。如果孩子在早期的關係中體驗到愛和信任,他就會覺得自己是可愛的、值得信賴的。然而,如果孩子的依戀需要沒得到滿足,他就會對自己形成一個不好的印象。鮑爾比(1973)是這樣解釋的,“一個不受歡迎的孩子不只覺得自己不受父母歡迎,而且相信自己基本上不被任何人歡迎。相反,一個得到愛的孩子長大後不僅相信父母愛他,而且相信別人也覺得他可愛”。

這樣,人際關係的早期經驗就成為我們處理以後的人際關係的基礎。如果父母從小對我們關心、注意和敏感,我們就會把同他人的關係視為愛和支援的源泉。如果我們的依戀和被關注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我們會變得懷疑和不信任。和精神分析理論一樣,物件關係理論家認為,這些依戀關係的心理模式主要是無意識的。

如果依戀理論學者是對的,那么在嬰兒身上發現的不同依戀型別也會適用於成人。即,愛因斯沃斯及其同事將孩子分成安全型、迴避型和焦慮—矛盾型,這些孩子長大成人並建立人際關係時,這些特點仍會顯露出來。我們能鑑別出安全型的成人,他們很容易與人相處及信賴對方。另外,我們也能發現迴避型的成人,他們懷疑那些說愛他的人,害怕離他們太近會受到傷害。他們也因分離不可避免而害怕付出情感。最後,我們也能發現焦慮—矛盾型的成人,他們對同伴的愛缺少安全感,以致過於苛求對方。他們太希望受到注意以致於嚇跑了潛在的浪漫同伴。

有趣的是,首先嚐試查明和測量這三種成人依戀型別的是刊登在《落基山新聞》上的一項調查(Hazan & Shaver,1987)。有一千多個讀者從科羅拉多州這份報紙的生活版上看到了這個小測驗並寄來了他們的答案。其中有一個問題是要求答題的人標明下面三種描述中哪一種與他們最接近。

——我很容易與人接近,信賴他們或讓他們信賴我是件開心的事。我不怎么擔心被拋棄或害怕別人離我太近。

——與他人接近讓我不安;我很難完全相信、依靠他們。有人對我太親近時我會很緊張,並且愛侶想讓我更親近一點我也有點不自在。

——我想讓人親近我,可別人不情願。我常擔心我的同伴不是真的愛我或者想離我而去。我想和他人完全融為一體,可這個願望有時會嚇跑別人。

第一種情況描述的是安全依戀型別的成人,第二種是迴避型的成人,第三種是焦慮—矛盾型成人。儘管樣本不一定具有科學性,但是結果卻具有啟發性。答題者中56%屬於安全型,25%屬於迴避型,19%屬於焦慮—矛盾型。研究人員就這三個問題調查了大學生,也發現了同樣的百分比。他們發現,發展心理學家統計嬰兒的三種依戀型別時也得出了很接近的百分比(Campos,Barrett,Lamb,Golksmith & Stenberg,1983)。這些資料上的相似顯示,成人的依戀型別形成於童年。

另外的研究結果表明早期的親子關係和成人的依戀型別的關係不只是一種推測。當要他們報告他們與家庭成員的關係時,安全型成人比另兩種型別的成人更傾向於描述同父母的積極關係和一個溫暖、信任的家庭環境(Feeney & Noller,1990;Hazan & Shaver,1987)。與之相反,焦慮—矛盾型的人很少回憶起父母的支援,迴避型的人描述與家庭成員的關係是不信任的和情感淡漠的。描述父母的婚姻不幸福的人往往是迴避型的,他們不大可能形成一種安全的依戀型別。

過去十幾年裡有關依戀型別的研究非常多。研究者用更精細的方式來區分這三種不同型別的人,並且把依戀型別和各種各樣的行為聯絡起來(Shaver & Clark,1994)。這些研究大多是關於依戀型別對我們的戀愛關係的影響的。

理解這個聯絡的著眼點也許是看依戀型別是怎樣與戀愛關係中的快樂聯絡的。好幾個研究的結果表明,安全依戀型的成人比另兩種型別的人對他們的戀愛關係更滿意(Brennan & Shaver,1995;Keelan & Dion,1994;Pistole,1989;Simpson,1990)。其它方面也存在這種現象,即,有安全依戀型同伴的人也更滿足於他的人際關係。不奇怪,安全依戀型成人也傾向於找一個同樣依戀型別的同伴(Brennan & Shaver,1995;Collins & Read,1990;Kirkpatrick

但是,為什么人們同安全型成人的關係比同迴避型或焦慮—矛盾型成人的關係好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研究人員考察了同這三種類型的人建立的關係的特點。他們發現安全依戀的人比另兩種型別的人更傾向於認為,他們的人際關係中有很多愛、義務及信任(Keelan et al.,1994;Simpson,1990)。此外,這些安全型的人能忽略同伴的缺點而接納和支援他(Hazan & Shaver,1987)。

這種關係也不同於迴避型成人的關係。迴避依戀型的人具有一種心理困擾,這就是害怕親密及懷疑他人(Hazan & Shaver,1987)。他們相信真正的愛不會長久,電影和愛情小說裡描寫的那種深愛在現實中根本不存在。不奇怪,在一項研究裡被劃為迴避型的大學生中有43%的人說他們從沒戀愛過(Feeney,Noller & Patty,1993)。與之相反,焦慮—矛盾型的人多次戀愛,但是難以得到他們拼命追求的長久的快樂(Hazan & Shaver,1987)。這些人惟恐失去伴侶,因此而屈從於伴侶的願望,盡力去讓對方快樂(Pistole,1989)。有趣的是,像早期研究中的嬰兒一樣,迴避型和焦慮—矛盾型的成人在與他們的情人分離時也感受到很大的壓力(Feeney & Kirkpatrick ,1996)。

跟安全型的同伴交往比跟迴避型或焦慮—矛盾型的人交往要更溫暖更親密(Simpson,1990)。例如,安全依戀型的人很容易發現同伴的憂慮並給予情感上的支援。在一項研究中,告訴女性被試,她們馬上要到一個有著危險電子裝置的隔離的房間去體驗焦慮(Simpson,Rhokes & Nelligan,1992)。當這些婦女與約好的同伴一起等著實驗開始時,研究人員給她們錄了相。在這項研究中,安全型男伴在同伴表現出焦慮時給予了較多的情感支援,但是迴避型的男伴則沒有。其它的研究發現,安全型成人在與周圍人交往時一般都做得較好。他們比其它依戀型別能夠的人更喜歡在恰當的時候與別人分享個人資訊(Mikulincer & Nachshon,1991),並且總要花時間與朋友呆在一起(Feeney等,1993)。

從這些研究結果看,我們有理由預測,安全依戀型的人也有較長久的愛情關係。然而,有研究顯示,依戀型別和愛情關係是否持久之間的聯絡遠比這個複雜。在最初的報紙調查中,安全型成人報告說,他們的愛情關係已經持續十年以上了,而回避型成人說他們的愛情關係少於六年,焦慮—矛盾型的人則說少於五年(Hazan & Shaver,1987)。然而,隨後的研究不一定都支援這個模式(Kirkpatrick & Davis,1994)。這種複雜性部分地是源於這樣一個事實——當人們進入一個安全、持久的人際關係時,他們的依戀型別會改變(Carnelley,Pietromonaco & Jaffe,1994)。換言之,愛和信任的人際關係可以讓人建立起有關人際關係的安全工作模式,而這是他們小時侯所拒絕的。然而,這個觀察很難讓我們知道,是安全依戀型別導致人際關係持久呢,還是由於他們的人際關係持久而形成了安全依戀關係。

這三種依戀型別使我們能更多地洞察早期的親子關係是怎樣影響成人的人格的以及人格是怎樣影響我們的浪漫的人際關係的。然而,還可以用別的方式來形成依戀型別的概念。巴索羅梅(Bartholomew,1990;Bartholomew & Horowitz,1991;Griffin & Bartholomew,1994)提出了一個較有前途的轉換模型。這個模型由鮑爾比關於親子依戀的描述推演而來,它考察了人的內化的自我意象以及人是怎樣想象他人的。首先,自尊作為早期依戀的結果。人們的自尊感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據此可以把人分為兩種。在這個維度的一端的人,認為自己是有價值的和能夠被珍視的。在維度另異端的人,懷疑自己的價值,對別人是否會覺得他可愛持保留態度。其次,根據人們相信他人的可利用性和支援性的程度,也可把人加以區分。在此維度的一端的人,相信他人是可信的,會滿足他們的情感需要;維度另一端的人,認為別人是不可信的和拒絕的。像早期理論一樣,這一轉換模型的提出者也認為,這些有關自我和他人的內在模式,來自從嬰兒期開始的與周圍重要人物交往的經歷。

當我們把這兩個維度聯合起來後,就得到了一個包括四種類型的模型,對自己和他人有著積極意象的人為安全型。像早期研究中的安全型成人一樣,這些人傾向於尋求親密的人際關係,而且這種關係也讓他們感到舒適。然而,有些人有肯定的自我意象,但是從內心裡不相信他人。這種規避型的人不願和別人建立親密的關係。他們把維持自己的獨立看得很重要,不相信別人,或者因怕受傷害而不敢在情感上依賴他人。劃分在本模型另兩個象限的人總覺得自己無價值、不可愛。這些人承認別人是可信賴和可利用的,所以他們是全神貫注型的。這些人缺少自尊感,他們就通過與別人接近和親密來促進自我接納。在某種意義上,他們在想,如果別人覺得他們可愛,那就證明自己值得愛。遺憾的是,全神貫注的人因缺乏自尊而很脆弱,當同伴不能滿足他們強烈的親密需要時,他們很容易悲觀失望。最後,恐懼型的人認為自己不值得親密和愛,也懷疑別人能否給他們親密和愛。他們因害怕被拒絕而不敢與別人親近。

這個四型別模式的適應性還需進一步的驗證。但是已有的研究已經表明,這種分法能解釋人與人之間的大部分行為(Shaver和Clark,1994)。這個研究也支援了新弗洛伊德理論的觀點:從成人的行為中能找到他童年經歷的痕跡。

安全型依戀:與身邊重要人物的關係很親密且從不擔心被拋棄的一種依戀型別。

迴避型依戀:與身邊重要人物很難建立親密和信任關係的一種依戀型別。

焦慮—矛盾型依戀:很向與身邊重要人物親近但又害怕被拋棄而不敢投入感情的一種依戀型別。

——[美]Jerry M.Burger.人格心理學Personality(第四版).陳會昌 譯.北京: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0.10,p119

親子依戀研究的進展

摘要 心理學對親子依戀的研究經歷三個階殷:鮑爾比代表的第一階段建立了理論框架;愛因斯沃斯代表的第二階段發展了陌生情境技術並積累了大量觀察資料和跨文化資料,80年代以來的第三階段在研究物件、研究方法、依戀與社會情緒的整合等方面有所發展。

鮑爾比基於他的文化觀和動物分離的研究,在《依戀與失落》一書裡,從生態學、心理學、心理分析學、精神病學以至控制論、資訊理論角度,闡述了早期社會依戀理論,解釋了兒童對母親依戀的機制,論述了最初幾年母嬰依戀關係的發展。這是以鮑爾比為代表的第一個研究階段。

以美國心理學家瑪麗·愛因斯沃斯(Mary Ainsworth)為代表,依戀研究進入了第二個階段(60年代末-80年代中期)。通過精心的家庭和實驗室觀察,愛因斯沃斯等人發明了著名的陌生情景測驗,通過對多個樣本的分析,劃分了兒童的A、B、C三種依戀型別(焦慮-迴避型不安全依戀、安全型依戀、焦慮-反抗型、不安全依戀)和8種依戀亞型(A1、A2、B1、B2、B3、B4、C1、C2),探討了影響母嬰依戀質量的因素,並研究了依戀型別的跨文化分佈。

研究的第三個階段(80年代中期到現在),研究重點轉移到從嬰兒依戀向青少年依戀的過渡上。主要研究領域有三個:(1)依戀的表徵機制,(2)早期依戀關係對其它社會關係的影響;(3)精神病理學上的危險性。這些研究已經積累了豐富的資料。下面我們就對第二和第三階段的研究作一個概略的回顧。

1、依戀與依戀行為系統

在嬰兒和童年早期,兒童的依戀主要表現為一系列有固定傾向的行為:(1)想接近某人,(2)與該人分離時緊張不安,(3)重逢時高興或輕鬆起來,(4)即使沒有緊密接觸,也喜歡朝向此人,聽其聲,觀其行,與之交往(Macobby)。依戀行為系統與好幾類依戀行為的控制和聯絡有關。

鮑爾比指出,母子關係中存在著一種動力平衡,它是以下四種行為的結果:兒童的依戀行為、兒童的探索行為和遊戲、母親的撫育行為、與母親的撫育相對抗的行為(如為履行家庭職責而無暇關照孩子)。每類行為的結果都會促進或抑制其它三類行為。

愛因斯沃斯把探索行為作為依戀過程的一部分,但是二者不可能同時發生。

Bischof又描述了他的任戀行為系統模型,他綜合了安全系統和喚起系統,並且考慮到兒童的個體差異。 荷蘭心理學者迪芙·範·登,布姆(Dyinph Van Den Boom)在前人和自己的研究基礎上,提出了依戀與探索行為的雙向模式。 最近,美國威斯康星大學心理學家Inge Bretherton又提出了一個依戀與社會性情感的相互作用結構。

2、依戀的個體差異及分類

Ainsworth將嬰兒分成了三大類和八個亞類:A型:焦慮-迴避型依戀。B型:安全型依戀。大約佔7O%;C型:焦慮-反抗型依戀。A型和C型有時一起被看作焦慮型或不安全型依戀。 Clarck-Stewart按照兒童與母親相互作用中表現出的親密程度,將兒童分為無依戀、低依戀、安全依戀、非常依戀、不良依戀五種型別,其中無依戀類似於焦慮-迴避型依戀,不良依戀類似於焦慮-反抗型依戀。

1990年,Main和Solomon提出了一種新的依戀型別-混亂型不安全依戀(disorganizeddisoriented attachment),也稱作D型依戀。這類依戀被看作是一種最不安全的型別, A、B、C三種類型的依戀行為以非同尋常的方式複雜地綜合起來。 80年代以來,陌生情景技術被大量地應用於其它國家,這些跨文化研究表明,在不同文化中,依戀型別有明顯差異。

3、影響依戀特徵的因素

在影響依戀特徵的因素方面,討論最多的是母親養育特徵和兒童的氣質。 愛因斯沃斯從敏感性-非敏感性、接受性-拒絕論、合作性-干預性、易接近性-忽視四個維度評價母親的行為。 Clarck-Stewart從反應性、積極情感的表達、社會性刺激三個維度評價母親,發現安全依戀的兒童的母親在三個維度上得分都是最高的。 然而, Karen Schneider Rosen和Fred Rothbaum發現母親的行為與安全依戀的關係並不一致或只有微弱的相關。 與母親養育假說截然相反,J.Kagan認為兒童氣質是依戀型別的決定因素。 對影響依戀質量因素研究雖然很多,但這些研究多是單獨考察某個因素的作用,使用的方法也不一致,難以得出確切的結論。

4、研究依戀的方法

愛因斯沃斯等人發明的陌生情境技術是研究兒童依戀的重要方法,但是對於兩歲以及更大一些的兒童,這一方法的適宜性就減弱了。 經過許多研究者的努力,在依戀的測量方法方面己取得了很大進展。如測量兒童依戀內部執行模式的照片法和依戀故事續成法(分離焦慮測驗,伯克利成人依戀問卷,父母使用的Q分類法等等。 和行為測量相比,表徵測量有幾個憂點,它比和實驗室的“分離.重聚”測量實施起來更容易。提出這一觀點的代表人是Bretherton,她編了三個經典的故事,來測量學前兒童的依戀內部執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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