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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後衛生應急對策

地震後衛生應急對策

提示:地震後應急衛生對策

地震後衛生應急對策

在這樣毀滅性的劫難面前,惡劣環境衛生狀況,無疑也是前所未有的。面對這樣的大地震現場,我震驚!我悲痛!我不知所措!作為一名環境衛生工作者,保證“大災之後,無大疫”是我的職責。我們不得不絞盡腦汁面對現象,去一個一個地解決這些從未遇到過的環境衛生難題。

一、飲水衛生問題

地震後,災區的建築物大面積倒塌、集中式供水中斷、供水設施遭受嚴重破壞,分散式給水和農村給水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如水管淤砂、井管錯裂等等。當時正值酷暑,人們迫切需要飲水和用水。在一時無法找到可供飲用的、適宜的給水水源,又無運水工具的情況下,人們不得不就近取各種不衛生的水飲用,包括雨水、坑水、池塘水、河水、游泳池的水,甚至是工業廢水等。從而造成居民腸道傳染病的發病率急劇上升。

首先,儘快地對10多個重點給水水源進行了40餘次的水質檢測。結果表明,水源水普遍受到有機汙染,大腸菌群普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這必然導致震後早期,腸道傳染病的發病急劇增多,短期內達發病高峰,如1976年7月底至8月底,當地菌痢發病率為9.72~18.6%。而1975年同期的發病率僅為0.13~11%。通過對流行因素的分析,可以認為,這主要是由於不衛生的飲水所致,因為當時的蒼蠅密度還不大,對腸道病的發病不會起太大作用。

而且,隨著居民生活飲水衛生的改善,腸道傳染病的發病率也隨之降低。另外,震後的腸道傳染病患者分佈廣泛,有相對集中和成簇狀分佈的特點。因此,震後初期,衛生防病工作的首要任務是保證衛生安全的飲用水供應,特別是在炎熱的夏天,飲水衛生尤為重要。

實踐表明,經過快速的水質檢測,儘快掌握可做臨時供水水源的有關情況(包括水源分佈點周圍的汙染與衛生防護情況,供水構築物的破壞情況等),儘快確定可供飲用的水源等,無疑是震後早期的應急之需。同時,還要大力開展飲水消毒與廣泛的水質衛生監督工作,才能有效地降低腸道傳染病的發病率。

我們當時所採取的主要供水應急措施有:

1、水源衛生防護

首先,對集中式給水水源周圍進行了徹底的衛生清理,如陟河是唐山市的給水水源,但是當時陟河沿岸有很多屍體和汙物,都進行了徹底清除與衛生清掃,還設定了經常性的衛生監督管理。同樣,對分散式給水水源周圍的30~50米之內,也進行了徹底的清理與消毒。

2、供水措施

除緊急修復部分自來水管線外,震後初期立即採取了三種臨時的供水措施,有水車送水、分散取水和水龍帶輸水等方式。

水車送水不僅方便居民就近取水,而且便於水的衛生防護(如水車密閉),還可以在水車中進行飲水消毒。因此,這種方式的臨時供水一般能符合衛生需求。缺點是水車的容量有限,一輛4.5噸的水車,日供水4~6次時,按每人每日供水5~6升計算,可供3000~5000人飲用。

分散取水方式是臨時將一些就近的公共設施(如游泳池)改為蓄水池,應急供水。當然,供水前必須對池底與池壁進行徹底的衛生清理與消毒。蓄水後,為防止水質汙染要設共用取水桶,或採用淺水泵,取水後要引入裝有幾個小水龍頭的水箱,供人分散取水。

用消防水龍帶臨時輸水供應是完全沒有衛生保障的。震後初期,曾一度採用過這種臨時供水方式。事實表明,這種供水方式是極不安全衛生的。因為消防水龍帶是帆布做的,輸水時水帶內呈負壓狀態,極易受到汙染,特別是輸水時水帶拖在地上,有時還被人踩踏或車輛碾壓,造成帶中水質的嚴重汙染。檢測表明,水龍帶中水的大腸菌群數高達1000個/升(衛生標準為3個/升)。可見,其汙染程度是十分嚴重的。這種臨時供水方式是不可取的。

3、飲水消毒

臨時性供水的消毒是保證飲水衛生的重要環節。實驗表明,震後由於水質受到嚴重汙染,供水的餘氯量應按水源水的要求。一般井水消毒的加氯量可按1.5~2.0毫克/升(按有效率計),加氯半小時後,水中餘氯應為0.5~1.0毫克/升,即符合飲水衛生要求。汙染更嚴重的地面水的加氯量可按3~6毫克/升計算。消毒劑的投放可以集中進行,也可以分割槽或分片的進行。

4、集中式供水網管修復後的供水

水質檢測表明,修復後的初期,水中大腸菌群數為600~1000個/升,汙染仍十分嚴重。因此,管網修復後及供水前,必須先清洗管線、加大消毒劑量,還必須使消毒劑在管線中有充分的接觸時間,待餘氯量達標以後,才能去除消毒液,沖洗管線後,再蓄水與供水。

5、水源周圍的衛生清理

地震後的供水除一般的細菌性和化學性汙染外,還存在屍鹼中毒的危險。為防止飲水的屍鹼中毒,必須儘快對水源周圍的屍體進行清除,同時還應對區域性環境進行認真的漂白粉消毒處理。另外,用砂濾或碳末、明礬混凝過濾、吸附等,也可以去除水中的屍鹼和細菌毒素。

二、大量屍體的衛生清理

1、防屍鹼中毒與除惡臭

屍體腐化分解後產生氣體物質(包括硫化氫、氨、甲烷、二氧化碳等)和液體物質(含硫醇、屍胺、腐胺、糞臭素……及水等)。

其中的多胺類化合物總稱為屍鹼(包括屍胺、腐胺、神經鹼、草毒鹼等)。屍鹼可致人體中毒。實際上,是屍鹼與腐生菌同時繁殖的化膿性葡萄球菌和沙門氏菌所產生的毒素引起的中毒,是細菌性毒素所致的事物中毒。

在清理大量屍體時,可能接觸多量的硫醇、屍胺之類的物質,所以應除惡臭,可戴用活性炭過濾的防毒口罩。接觸屍體的手要帶手套,特別要注意防止手部外傷,以免沾有細菌毒素引起中毒。進行清理屍體操作後及飯前必須認真洗手。另外,進行屍體清理工作的人員,為防厭氧創傷感染(如破傷風、氣性壞疽等),必要時可進行接種免疫血清。

另外,可以用石灰水、黑色草木灰吸附屍體的含臭物質,也可用1%的二氧化錳與木屑混合吸附硫化氫的臭氣,也可噴灑3~5%的來蘇爾。實踐表明,效果最好的是次氯酸鈣、氫氧化鈣和漂白粉混合噴灑,能很快除臭與消毒。

2、大量屍體的衛生清理

大量屍體的處理不應採用焚燒方法,以防汙染大氣和防止周圍人群的吸入中毒。對少數患甲、乙類傳染病人的屍體,可以在徹底消毒後用屍袋密封后,運致開闊地焚燒。但必須注意,工作人員應在焚燒點的上風側,避免吸入中毒。另外,WHO建議,可用石蠟浸泡屍體後,就地焚化,以免疫情擴散。

唐山大地震期間,有大量屍體要集中處理,但是,一時又很難找到不汙染周圍環境的處理場所。當時,不得不選在遠郊區的一個大深坑,進行屍體掩埋。為防汙染,採用了大量的漂白粉消毒處理方法,即在坑內,以一層漂白粉,一層屍體的掩埋。用這種方法處理了大量屍體後,經過幾次對周圍水質與土壤進行檢測。結果表明,用這種方法掩埋屍體後,沒有對地下水和區域性土壤造成汙染。在非常時期,這可能是一種應急的、特殊的衛生處理措施。

三、震後食品冷庫的衛生清理

震前,唐山市冷凍廠是一座肉、魚類食品冷庫。

當時的總庫存量約727萬斤。大地震後,冷庫的2~4層樓曾堆疊式倒塌。2樓以上的少量庫存肉品被摔到建築物的周圍,暴露於室外的高氣溫下,食品腐敗,滋生了大量蒼蠅,嚴重汙染了環境。

在及時清除了散落周圍的食品後,進一步的食品處理與環境衛生清理卻遇到了極大的困難。原因是冷庫的建築樓板是鋼筋混凝土整體澆築的,幾臺吊車同時作業都無法吊離塌落的樓板,壓在其下的食品也無法清除。震後製冷裝置全部被破壞,食品暴露後會迅速腐敗。最初,從樓層四周的空氣中,尚不斷有冷氣和大量的氨氣釋出。至震後約兩週冷氣基本消失,庫頂及四周覆蓋的隔熱層也已發熱。當時的天氣又十分炎熱,暴露的食品迅速腐敗,散發臭氣,大量滋生蒼蠅。我們採取每小時噴灑一次殺蟲劑時,尚能基本控制蒼蠅的大量繁殖。但是有一次間隔了兩小時沒噴藥,結果蒼蠅成團,黑壓壓的一大片。堅持每小時噴藥後才能繼續清理工作。

最後,我們採用了氧切割的辦法才解決了吊離樓板問題,即將鋼筋混凝土的樓板用氧切成小塊後,將樓板一小塊、一小塊的吊離。這樣不僅解決了樓板的吊離問題,而且由於在吊離一小塊樓板後,立即清理壓在其下的肉食,這樣就縮短了食品的暴露時間,減少因腐敗所致的食品損失。用這種清理方法,使我們在地震後第46天,仍能清理出尚未化凍的食品,可供食用。

在炎熱的夏季,為預防食物中毒,必須抓緊時間確定食品是否屬於條件可食。為此, 不能等待一些需時較長的化驗結果(如細菌培養)來確定食品是否可食。當時,我們是根據感觀指標(即按食品的色澤、粘度、彈性與氣味四方面)進行食品的分類處理。決定哪些肉品為條件可食的。

我們將清理的肉品分為三類處理:

第一類:肉品為嚴重腐敗者,經漂白粉消毒後外運,進行深埋處理;

第二類:輕度腐敗的肉品表面粘滑、切割面暗紅或灰暗色、組織失去彈性、已完全解凍,但臭味不很強烈者,可外運加工後,做工業煉油處理;

第三類:凡肉品尚未完全解凍、或餘冷明視訊記憶體在時、肉體表面新鮮或稍有變色、切面組織鮮紅或稍暗、脂肪層較好、肉體尚有彈性、無臭味或極其輕微者,可作為條件可食性食品,即外運後及時清洗、立即進行高溫處理、加熱後應儘快使用,不得做熘炒或肉陷食用,不得繼續儲存生熟肉品。

我們在現場,按上述感觀分類的同時,還進行了部分肉品的化驗(包括煮沸實驗、氨反應、pH值、大腸菌群最近似數及致病菌等項檢驗)。結果表明,肉品的上述化驗結果與感觀檢查基本相符。如第二類,用做工業煉油的肉品的細菌總數為6000萬~30億/克,其中3000~6000萬/克的肉品感觀檢查屬於可食或不可食的,一律按工業煉油處理;第三類條件可食肉品的細菌總數均在3000萬/克之下。當時,對食用了條件可食肉品的居民也進行了隨訪,均未發現事物中毒,及其他有關疾病發生。實踐表明,在現場按感觀檢查確定肉品腐敗程度,決定是否屬於條件可食,是安全可行的。當然,這主要是在強地震的特殊條件下,為儘快處理肉品所採取的應急衛生處理對策。必須強調指出,在正常條件下,還是應該嚴格按國家衛生標準所要求的程式進行肉品檢驗,不可隨意放寬處理要求。

實踐還表明,在倒塌的建築物成密集堆積式時,在10~15cm厚的鋼筋混凝土樓板及其上覆蓋10~20cm的稻殼保溫的密閉壓埋條件下,當氣溫為攝氏30度左右時,壓埋其中的肉品,至少在26~30天之內,可以維持在條件可食的衛生質量水平,即肉品拔出後,在1~2小時內,經高溫煮熟後是可食用的。事實也表明,這樣清理出的肉品經高溫處理後食用是安全的。

四、災區環境的消殺滅工作

震後,災區的環境衛生急劇惡化,特別是夏季保溫時,屍體迅速腐化,大量滋生蚊蠅。

一般氣溫在攝氏25度的條件下,蒼蠅繁殖一代只需十天左右。調查表明,夏季的垃圾堆放六天後生蛆、七天成蛹。因此,災區的垃圾必須每週至少清除一次。同時,還必須採取多種消殺滅措施。

事實表明,在強地震後,大量的建築物倒塌、瓦礫不能及時清除。而瓦礫堆縫隙下又極有利於蚊蠅滋生,而且又是噴藥消毒的盲區。在高氣溫條件下,很容易為中毒與傳染病的傳播創造條件。因此,所採用的消殺滅方法必須要仔細、深入和同時採用多種方法,也就是說,不僅要將化學藥劑噴塗在瓦礫的表層,還必須仔細的深入到瓦礫的縫隙中。為此,我們當時採用的方法是一方面用飛機大面積的進行航空噴藥,同時在地面用人工背藥桶,進行區域性噴藥,和個人用小噴壺仔細的進行瓦礫縫隙間的噴藥。只要不間斷的同時採用這些方式噴藥,蚊蠅的滋生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五、小結

地震發生後,為保證“大災之後,無大疫”,在組建醫療救護隊伍的同時,必須進早組建衛生防疫工作隊。大力開展環境衛生、食品衛生、流行病學防治等綜合性的應急衛生對策。

震後初期,災區的衛生防病任務首要的是儘快查明可供飲用的給水之源,同時採取各種衛生供水措施,保證飲水的衛生安全,才能降低腸道傳染病的發病率。

震後一段時間內,應持續觀察災區的有關疫情,和環境汙染情況,特別是垃圾、汙物的清除、集中大面積及高濃度消毒所致的後續衛生情況、災區重建的預防性衛生監督等。以便真正做到持續的衛生防病。

目前,我們人類尚無法抗拒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但做為醫務工作者,我們必須要做到,在各種災害面前能確保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通過在災區的醫學衛生實踐,應認真總結經驗、研究提高有效的衛生應急對策,和進一步提高預防醫學災害醫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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