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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的起因

發熱的起因

發熱是指人的體溫因某種原因超過其正常範圍。一般而言,腋下溫度在37℃以上,口腔溫度在37.3℃以上,直腸內溫度在37℃。以上,或一日內體溫變異超出1℃時,即可認為是發熱。發熱是人體對致病因子的一種全身性防禦反應,其原因大多為感染或傳染病以及一些非感染性疾病,為臨床上最常見的症狀之一。

發熱的起因

在正常情況下,人體的產熱和散熱功能保持著動態平衡,如平衡失常,散熱少而產熱多時則出現發熱,主要由下列因素而引起:

●感染性發熱 感染是發熱最常見的病因,各種急、慢性全身性傳染病與區域性感染病灶均可引起發熱,如:細菌感染引起的敗血症、腦膜炎、傷寒、細菌性痢疾、結核病,或引起區域性感染病灶如中耳炎、蜂窩組織炎等;病毒感染引起的感冒、傳染性肝炎等。其他如黴菌感染、立克次體、原蟲感染等都可引起發熱。

●無菌性組織損傷 如心肌、肺、脾的梗死,大面積損傷等,從損傷組織的周圍組織炎性反應可以產生和釋放內熱原,手術後所見的“外科熱”屬同樣性質。

●中樞神經性發熱 如中暑、腦溢血、中毒性腦病等,由於神經系統遭受嚴重損害,喪失調溫能力而引起發熱。

●惡性腫瘤 遭受惡性腫瘤破壞的病灶和腫瘤本身的免疫反應可以引起發熱。

●變態反應 不論是速發或遲髮型的變態反應均可引起發熱,如血型不合輸血、藥物引起的溶血性貧血、類風溼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等。

●產生散熱異常 產熱過多,主要見於強烈運動後,癲痛持續狀態和甲亢危象時;散熱減少,可見於廣泛性面板病、阿托品中毒、出汗功能障礙等。

發熱的臨床表現比較複雜,不同表現則反應不同病症。<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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