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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西族的“拍板”是怎樣的一種古老樂器

納西族的“拍板”是怎樣的一種古老樂器

拍板,簡稱板,因常用檀木製作而有檀板之名。唐玄宗時,梨園樂工黃幡綽善奏此板,故又 稱綽板。滿、蒙古、納西、畲、漢等族互擊體鳴樂器。滿族稱察拉齊。此外還有扎板、大板之稱。古代流傳全國各地,現代流行於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雲南、山西、陝西、河北 、河南、福建、臺灣等省區。

納西族的“拍板”是怎樣的一種古老樂器

歷史久遠。古代的拍板,是由西北少數民族地區傳入中原的,隋代已應用於樂舞、儀禮和佛教音樂中。在敦煌千佛洞的唐代初期壁畫中,已繪有擊拍板的樂伎像。吉林省渤海墓葬群( 公元698年—926年)壁畫中,也有一女樂伎懷抱拍板的影象。《舊唐書·音樂志》載:“拍板 ,長闊如手,厚寸餘,以韋連之,擊以代扌卞”。唐代段安節《樂府雜錄》載:“夷部樂”有鐵拍板,壺蘆笙。當時,拍板已在宮廷的燕 樂和北方民間流行的散樂中使用。唐代詩人曾為拍板寫下詩篇,如朱灣在《詠拍板》中說:“赴節心長在,從繩道可觀。須知片木用,莫作散材看。空為歌偏苦,仍愁和即難。既能親掌握,願得接同歡。”杜牧的詩中也有:“畫堂檀板秋拍碎,一引有時聯十觥”之句。從成都王建墓的樂舞石刻中亦有擊拍板形象可以看出,在五代前蜀宮廷樂隊中,拍板已是重要的節奏樂器。

宋代,拍板已用於宮廷的教坊大樂、小樂器合奏、馬後樂、民間器樂和說唱音樂中。宋代陳暘《樂書》載:“拍板,長闊如手,重大者九板,小者六板。”由此可知,唐宋時期的拍板有大、小之分。到了元代,拍板以宮廷樂器載入正史,《元史·禮樂志·宴樂之器》:“拍板,制以木為板,以繩聯之。”

元代陳元靚《事林廣記》載:“《滿庭芳》……十拍板音韻 宣清,……詩曰:鼓拍清音按樂星,……板聲有若靜鞭鳴。”說明它在由扁鼓、笛和板組成的民間器樂鼓笛曲中是主要樂器,也是曲藝唱賺的伴奏樂器。它還是雜劇的主要伴奏樂器之一。明、清的中和韶樂、清樂和番部合奏等宮廷音樂都使用拍板。在近代的滿族民間歌舞中,拍板還是主要的伴奏樂器和道具。

用紅木、紫檀、花梨或荔木製作,歷代因使用目的不同,板的數量也不一致。通常由五六塊板組成,最多者九板,最少者三四板。滿族的拍板多為兩板或三(兩大一小)板,除木製者外,還有用鐵片製成的。每塊拍板的上端均鑽有兩個小孔,用細皮條或絲繩串聯,下端可自由開合。

傳世拍板有故宮博物院藏清代六聯拍板(圖清代留聯拍板),用紅木製成,每板長40.5釐米、上寬7.9釐米、下寬8.5釐米、厚1.8釐米,兩端均呈鈍三角形,為清代乾隆年間(公元1736年—1795年)製品,此拍板與五代前蜀王建墓樂舞石刻中的拍板完全相同。 現代福建南音所用五聯拍板,多用荔木製作,中間稍小的三板長26釐米~30釐米、寬8釐米、厚2釐米,外側略大的兩板長30釐米~34釐米、寬10釐米、厚3釐米,每板的兩端和外側兩板的外面均為半圓形。

演奏時,左右手分握外側兩板或左手握三板、右手握兩板,將拍板置於胸前,互相撞擊發音。無固定音高,音響清脆、短促,穿透力較強。用於福建南音器樂合奏和梨園戲伴奏,常在樂曲強拍上擊奏,是力度變化不大的節奏性樂器。演奏滿族的察拉齊時,左右手分執大小板互擊,或左手託持大板、右手執小板,用小板撞擊大板發音,用於合奏或歌舞伴奏。

北京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的中國樂器博物館收藏拍板多副。其中有一副清代三聯拍板,紅木製,三板厚度略有不同,蓋板最薄,板面中間隆起呈脊狀,板的上端呈弧形,下端齊平。另一副滿族六聯鐵拍板,上端弧形,下端齊平,六板為一副。還有一副南音五聯拍板,荔木製。在這些藏品裡,清代三聯木拍板和南音五聯拍板,已被載入《中國樂器圖鑑》大型畫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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