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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報人邵飄萍私生活 借新聞敲詐政府和百姓

揭祕報人邵飄萍私生活 借新聞敲詐政府和百姓

在百年言論史中,很少有像邵飄萍這樣的報人在離世多年,仍然被後人爭論不已。

揭祕報人邵飄萍私生活 借新聞敲詐政府和百姓

在搜求和閱讀有光邵飄萍資料的過程中,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後輩報人或者學人對他評價極高,而同時代的報人卻多有批評甚至不無詆譭。為何對同一個歷史人物的評價前人和後人會有如此大的分裂和反差?時隔八十多年,在沒有新史料得以發掘的前提下,要想徹底廓清邵飄萍身上的迷霧幾乎不可能。然而,這並不妨礙我們依據已經掌握的史料,來討論邵飄萍留給後世新聞人各種啟示。而這也是邵飄萍留給後人的精神遺產。

對於歷史人物的評價,往往離不開他的最後死亡方式,邵飄萍即是如此。回望1926年的中國報界大事,當離不開邵飄萍、林白水二人的慘死,他們被奉系軍閥先後槍斃,地點同在北京天橋,時間相距不過百日,所以當時有一副嵌入二人名字的對聯廣為流傳,“一樣飄萍身世,千秋白水文章” 。然而,歷史頗為弔詭的是,對二人的評價出奇的相同,褒者認為二人以身殉報,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獻身;貶者則謂二人死於金錢,在人格和報格上太有缺漏。對於林白水之死,將另撰一文予以闡述,本文只討論邵飄萍一人。

一、 被質疑的私生活

邵飄萍(1886—1926),名振青,浙江金華人。十八歲畢業於浙江高等學堂(浙江大學前身)。大學畢業後即開始報業生涯。1918年接連創辦了“北京新聞編譯社”、《京報》。他在採訪編輯、經營管理、新聞學的研究和教育諸多領域均有卓越表現,是民國初年新聞界不可多得的全才。在政治上,他很早就從事反袁鬥爭,積極支援孫中山領導的二次革命。晚年強烈同情工農革命,終因“赤化”罪名被奉張殺害。60年後的1986年被中共中央組織部認定為“祕密黨員”(或稱“特別黨員”)。這樣履歷和身份,稱得上死得重於泰山。但是,翻閱與他同時代人的回憶錄,不論是政見相同還是相左者,都不無微詞。

在今日的網際網路上,不難找到邵飄萍的近影照片,即使以今日的眼光來看,邵飄萍也可算上俊美男子。在民國時代,邵飄萍既是一個社會名流,也是一個時尚達人。最起碼在我有限的民國史閱讀中,我只知道他是一個噴灑香水的男人。老報人高拜石在他的憶舊文章裡提供了這樣一個細節,“有一天,香廠的東方飯店,有個小小飯局,大家正在談笑,飄萍來了,酒過數巡,飄萍又匆匆辭去,香風過去,馥郁襲人。”邵飄萍抽的香菸更是特別,菸草來自美洲上材,印有 “邵振青制”四個字,珍貴的很。對客之時,客人都捨不得當場抽掉,而他“且吸且談,豪情絕世”。他出門之時乘坐華麗的洋車,兩邊各裝三盞十分漂亮的燈,一看就知道是他的專車,後來換為馬車,再換小汽車,他是民國時代記者擁有私家車的第一人。也正因為他是一個講究儀表、出入豪奢的漂亮人物,所以時人給他取一諢名——“報界金童”。

在同時代人的回憶裡,無論是惋惜他的人還是鄙視他的人,對他的生活豪奢有著比較一致的記錄。被他批評的章士釗說他“服飾踰侈,驚其輩流”;他的朋友也是名報人的胡政之則說他“醉心虛榮”。這些回憶在今天看或有時間生疏感,那麼在2008年他的後人捐贈給金華市的文物中,就有邵飄萍生前用過的瑞士懷錶、象牙菸嘴,這兩樣器物在今天也是價值不菲的名貴之物。

邵飄萍影視形象

從事記者行業的人需要長於社交,善於周旋各方人物,注重儀表氣度自是其中應有之意,然而,在金錢的來路上若經不起考問,則無異於自毀形象。而邵飄萍恰恰是在金錢來源上被人詆譭詬病。胡政之在悼念文章《哀飄萍》裡寫道:“要其人行止不檢,醉心虛榮,學養不純,定識缺乏,以過人之聰明,居萬惡之社會,操危險之職業,營逾分之生活,罹危致死,不外乎此。”雖是批評,卻也含蓄。章士釗的批評則稍顯嚴厲,他說“(邵)頗以言揚抑人,而言皆有值,恩怨井井,銖兩都稱。”所謂“言皆有值”,說敞亮點就是搞“有償新聞”。

二、如何借報紙生財

邵飄萍是如何搞“有償新聞”,借報紙生財的。民國時代素有“大炮”之稱的龔德柏給後人提供了有名有姓的具體事例。儘管邵飄萍的女婿郭根先生曾寫過反駁文章,對邵飄萍的大節之處多有辯護,但對諸多事例卻默置不辯。

在《愚人愚話》一書裡,龔德柏說:“他的作風先罵,得了錢後即百八十度轉變,而大大恭維”。用今天行話說就是先進行輿論監督,然後索要封口費。例如1924年中蘇兩國復交談判,顧維鈞任外交部長,王正廷為談判代表。談判多次後簽訂草約,報告顧維鈞。然而顧不同意,令王再行交涉,結果陷入僵局。邵飄萍一開始站在王正廷這邊,撰文大罵顧維鈞。顧維鈞捱罵不過,即給邵三千元,並增加外交部對《京報》的津貼。次日《京報》社論大捧顧維鈞痛罵王正廷。所以龔德柏說:“二十四小時內,如此一百八十度轉變態度,這只是銀元在說話而已。”

敲政府的竹槓,儘管動機不純,但還可以說有一點“監督政府”的影子,最不濟也可說是“狗咬狗”之類。然而利用媒體公器,拿社會醜聞敲詐一般民眾,則不可原諒。“大概是十四年的事。當時外交部一科員夏某,其妾與其子通姦,子娶婦,妾禁子與妻同宿。妻回孃家訴於其母,母乃打至夏家,遂成社會新聞。本已無再談之必要了,但邵作一章回小說回目,使人送夏閱讀,然後再與夏談判。結局夏給邵五百元了事。”

上到政府要員,下到普通百姓,都是邵飄萍的敲詐物件,所以高拜石說他:“要取則細大不捐,錙銖必盡,其 ‘交際’和‘活動’的高明,為此道中人之最。”龔德柏則強烈質疑:“這種人配談言論自由嗎?”

就言論自由的要義而言,在於表達的自由;就法意的界定而言,不在於言說者的動機和對錯。動機論與陰謀論一樣,人言人殊,不足深談。而言說的對錯當以言說糾正之。從這點來說,邵飄萍固然行止有虧,但龔德柏說他不配談言論自由,則屬於知識分子的道德潔癖使然,有攻擊過當之嫌。但若說邵飄萍濫用言論自由,應是允當之論。

遺憾的是,邵飄萍已經長眠不醒,他的金石之言“必使政府聽命於正當民意之前”並沒有在他身後得以落實,依然飄渺如過眼煙雲。而龔大炮痛批的金錢主義,則落地有聲,於今日所見,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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