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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懲貪最狠的一招--剝皮實草是啥東東?

古今懲貪最狠的一招--剝皮實草是啥東東?

懲治官吏貪贓枉法,是中國曆朝歷代一個永恆的主題。在古代帝王中,對官員貪贓採取最嚴厲手段進行懲治的,莫過於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出身貧寒,體悟民間百姓疾苦,對貪官汙吏深惡痛絕。

古今懲貪最狠的一招--剝皮實草是啥東東?

《明實錄類纂·司法監察卷》有載:洪武四年,朱元璋針對元末賄賂買官成風、官場腐敗的弊端,下令凡官吏犯受賄罪,嚴懲不貸。為此,朱元璋頒佈了有史以來最嚴厲的法令:貪汙60兩以上銀子者,殺!

明初的一兩銀子,按當年的米價摺合計算,相當於現今人民幣600元左右。由此推算,在明代官員貪贓相當於四萬元左右人民幣的財物,便會被處以極刑。

朱元璋感到對貪官汙吏光砍頭、充軍不足以懲戒後來者,便施行比那“千刀萬剮”的凌遲處死更殘酷的“剝皮”刑法,把貪贓官吏活生生地剝下皮,再在人皮中填滿亂草,用針線縫合成人形,懸掛在各級官衙內外“示眾”,讓每天上下班的官員見之心驚膽戰,不敢再貪贓枉法。

那麼,這“剝皮”酷刑是如何行刑的呢?

或許是本人眼拙,翻遍《明史》、《明實錄類纂》均未果,卻在《魯迅全集》第六卷的《且介亭雜文·病後雜談》中看到有具體描寫,魯迅則是引用屈大均《安龍逸史》所載,儘管說的是南明永曆帝時的事,但其“剝皮”行刑之法應該是明朝歷代所傳承。其載如下:

永曆帝御史李如月彈劾秦王孫可望未准奏,孫可望即命黨羽李應科將李如月剝皮示眾。應科使人先將李如月綁縛至朝外,搬來石灰一筐、稻草一捆。如月問:“如何用此?”答曰:“是揎你的草!”如月叱道:“瞎奴,此株株是文章,節節是忠腸也!”

應科等把如月臉孔朝下死按在地上,用利刀剖開脊樑及臀部,如月大呼:“死得快活,渾身清涼!”對孫可望罵不絕口。等剖斷手腳轉至前胸,如月還微聲恨罵;一直剖至頸部,才氣絕而死。黨羽就用石灰漬幹剝下的皮,再用線縫合起來,塞上稻草,移至北城門通衢閣上高懸。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這“剝皮”酷刑是何等殘忍!在朱元璋手下做個貪官也有點可憐兮兮的。

朱元璋之後,剝皮之刑就不僅僅是針對貪官了。朱棣奪取皇位後,便對建文帝的忠臣景清剝皮。景清行刺朱棣未能得手,被擒獲後朱棣一怒之下命“剝其皮,草揎之,械繫長安門,碎磔其骨肉。”

明武宗朱厚照則對被俘的義軍首領處以剝皮之刑,把剝下的皮製成馬鞍,供自己騎馬用。“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這話是魯迅在《病後雜談》中講的,筆者覺得很精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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