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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疾病患者可以結婚但不宜生育

哪些疾病患者可以結婚但不宜生育

遺傳病是指由於受精卵形成前或形成過程中遺傳物質的改變造成的疾病。有的遺傳病在出生時就表現出來,也有的出生時表現正常,而在出生數日、數月,甚至數年、數十年後才逐漸表現出來。那麼在孕前,有什麼遺傳病是可以預防的呢?

哪些疾病患者可以結婚但不宜生育

哪些病患者可以結婚但不宜生育?

一、有些遺傳病的患者可以結婚,但是為了防止把遺傳病傳給後代,不宜生育。

1、男女任何一方患有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例如進行性肌肉營養不良(面、肩、肱型)、先天性成骨不全、軟骨發育不全、遺傳性致盲眼病等。

2、婚配雙方都患有相同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例如全身白化病、垂體性侏儒症、小頭畸形、血友病(A、B、C型)、全色盲、先天性聾啞。

3、婚配雙方患有下列多基因的高發家系遺傳病,例如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鬱性精神病的患者病情不穩定者、原發性癲癇。

二、可以結婚,但必須限制生育。

有伴性遺傳病,例如色盲、血友病患者,應控制所生子女的性別。女性攜帶者與正常男性婚配,懷孕後應做產前診斷,判定胎兒性別,女胎無病可以保留,男胎會患病,必須終止妊娠。在不具備判定胎兒性別條件的地區,則不許生育。

如何預防遺傳病?

1、婚前健康檢查。

已確定戀愛關係的男女,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應做一次全面系統的健康檢查。尤其要注意的是,避免近親結婚。近親結婚的後代患有智力低下、先天性畸形和各種遺傳病等比非近親結婚的要多出好幾倍。

2、孕前遺傳諮詢。

男女雙方或一方,如果親屬中有遺傳病患者,擔心婚後是否會生出同樣遺傳病患兒,應諮詢他們能否結婚,如果結婚後果是否很嚴重;雙方中一方患有某種疾病,但不知是否遺傳病,可否結婚,傳給後代的機會如何?醫生會對此作出明確的診斷,並且告知合理的處理方法。

3、產前篩查避免患兒出生。

產前篩查主要是針對一些目前沒有很好的治療方法的疾病,其目的是防止有缺陷患兒的出生。一般在懷孕16周-20周的時候進行,抽孕婦的外周血2-3毫升檢查,如果發現高危可能性(高危因素超過1/270),則需進一步抽羊水培養,確診。

遺傳病並非不治之症

以前,人們認為遺傳病是不治之症。現在,由於弄清了一些遺傳病的發病過程,目前已有症狀的遺傳病患者可以通過飲食、藥物、手術等療法達到改善或治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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