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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煮好應立即吃掉-廚房安全準則

食物煮好應立即吃掉-廚房安全準則

做飯前要把手洗乾淨,每次做飯間歇的時候都要重新洗手;做飯時,轉而做另外一種食品時要洗手,例如,做完了魚開始做肉的時候,一定要洗手;寵物也可能是傳染源。

食物煮好應立即吃掉-廚房安全準則

食品煮好應立即吃掉-廚房安全準則

廚房安全準則

食品一旦煮好應立即吃掉。

食物冷卻至室溫後容易滋生細菌,食用在常溫下已存放四五小時的煮過的食物最危險,而且食物在室溫下存放的時間越長,危險性越大。

食品必須徹底煮熟。

特別是家禽、肉類和牛奶等,必須徹底煮熟才能食用。所謂徹底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溫度至少達到70℃。

保持廚房清潔。

烹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應用乾淨的布抹乾擦淨。每塊抹布的使用時間不應超過一天,下次使用前把抹布放在沸水中煮一下。不應放過任何一個可能滋生細菌的地方;接觸食物的衣物應該定期更換,在下次使用前應高溫消毒。

經常洗手。

做飯前要把手洗乾淨,每次做飯間歇的時候都要重新洗手;做飯時,轉而做另外一種食品時要洗手,例如,做完了魚開始做肉的時候,一定要洗手;寵物也可能是傳染源。

不要讓昆蟲、鼠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

動物通常都帶有致病的微生物。最好的辦法是用封閉的容器裝食物。

食物煮好後常常難以一次全部吃完。

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4、5個小時,應在高溫(接近或高於60℃)或低溫(接近或低於10℃)的條件下儲存。兒童食品不宜存放。常見的錯誤是:把大量的、尚未冷卻的食物放在冰箱裡,因為食物來不及很快降溫、散熱。

不要讓未煮過的食品與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觸。

兩者直接接觸可能會造成汙染,例如,用同一把刀先後切生肉和熟肉,可能造成汙染。

用水及準備做食品時用的水應純潔乾淨。

如果對水質有所懷疑,最好把水燒開,然後在飲用或製成冰塊。

應選擇已加工處理過的食品。

例如,選擇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

標籤: 應立即 準則 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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