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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秋冬怎麼分

春夏秋冬怎麼分

春夏秋冬怎麼分

我國古代以立春(2月4日或5日)、立夏(5月5日或6日)、立秋(8月7日或8日)、立冬(11月7日或8日)作為四季的開始。民間習慣上用農曆月份來劃分四季:正月到三月春季,四到六月是夏季,七到九月是秋季,十月到臘月是冬季。正月七年級是春天的第一天,故又叫春節。

在氣象部門,通常以公曆3—5月為春季,6—8月為夏季,9—11月為秋季,12—2月為冬季,並且常常把1、4、7、10月作為冬、春、夏、秋四季的代表月份。在現代天文學上,則以春分(3月20日或21日)、夏至(6月21日或22日)、秋分(9月22日或23日)和冬至(12月21日或22日)作為四季的開始。由於天文四季純脆是從天文因素考慮的,它忽略了大氣環流和下墊面性質等重要因素,故劃分的四季與實際的氣候季節變化不怎麼符合。


標籤: 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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