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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強令禁菸 古人曾認為菸草可“還魂“

明清強令禁菸 古人曾認為菸草可“還魂“

菸草大約於明代嘉靖末至萬曆初經菲律賓傳入我國南方,後迅速在全國推廣種植,吸菸人數呈幾何級數增長,至清代吸菸已成為國人的基本嗜好。此物在進入中國時,還傳入一個為中國人所津津樂道的故事:當時,呂宋島上淡巴國公主死後,被棄於野外,沒想到她在聞到菸草香味後竟甦醒了!從此,被譯名“淡巴菰”的菸草又有了神奇的名字“返魂香”。

明清強令禁菸 古人曾認為菸草可“還魂“

從史料上看,古人對菸草的嗜好甚至比今人還嚴重,這或許與古人對菸草的過度迷信有關。據最早著錄菸草的醫學書籍《本草匯言》載:“此藥氣甚辛烈,得火燃取煙氣吸入喉中,大能御霜露風雨之寒,避山蠱鬼邪之氣,小兒食此能殺疳積,婦人食此能消癥痞。”

《露書》還記載,菸草“能令人醉,亦闢瘴氣,搗汁可毒頭蝨”。古人還相信,菸草能治畏寒、發熱等所謂“寒疾”。明末人王逋曾在《蚓庵瑣語》中記載:“菸葉出閩中,邊上人寒疾,非此不治。”姚可成輯《食物本草》中還有一觀點,認為菸草能“當飯吃”,稱“凡食煙,飢能使飽,飽能使飢,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鬱愁悶,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憂草。”可見在古代,菸草還一度被認為是對身體有益的。

但到了清代,就有醫生提出吸菸有害健康了。名醫張璐已在其所著的《本經逢原》中提出:“豈知毒草之氣,薰灼臟腑,遊行經絡,能無壯火散氣之慮乎。”清人陳淏子在《花鏡》中也提出菸草“久服肺焦,非患膈即吐紅。抑且有病,投藥不效,總宜少用”。名醫吳澄在《不居集·煙論》中甚至認為,“無病之人頻頻薰灼,津涸液枯,暗損天年”,對吸菸者提出了警告:“虛損之人,最宜戒此。”

吳儀洛在《本草從新》裡乾脆將菸草列入“毒草類”。其卷四中的“煙”條稱“火氣薰灼,耗血損年,衛生者宜遠之”。並附註,菸草“最爍肺陰,今人患喉風咽痛、嗽血失音之症甚多,未必不由嗜煙所致”。吸菸有害不言而喻,故古代有識之士一直呼籲遠離菸草。

清康熙三十年進士張翔鳳在《種煙行》詩中稱:“吁嗟老農勿健羨,此物鳩毒奇莫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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