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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避免“被加班”或少加班?

怎樣才能避免“被加班”或少加班?

怎樣才能避免“被加班”或少加班?

怎樣才能避免“被加班”或少加班?

怎樣才能避免“被加班”或少加班?

加班費?不能充飢的“畫餅”!

在《勞動法》中,關於在加班補償方面的相關規定是:“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然而,絕大部分“加班族”表示,除了法定節假日外,平時的加班根本領不到加班費。現在人力資源市場上“僧多粥少”,你不加班有人加,再不情願,畢竟加班是小事,飯碗才是大事。諸多因素導致8小時工作制漸漸成了擺設,而加班費也成了不能充飢的“畫餅”。

“反加班潛規則”不妨一試

得不到補償,又不能準時回家跟家人共享天倫,難道就任由“加班潛規則”把疲憊的身心捆綁在辦公室嗎?“被加班”的職場人士該採取什麼良策,才能在工作與生活中找到平衡呢?以下是一些“職場牛人”總結出來的“反加班潛規則”,不妨一試。

安慰家人:

跟他們開誠佈公地談一談,把單位目前的發展狀況和加班的苦衷告訴家人,讓他們瞭解你的處境,不過你一定要誠心表示一有機會就好好補償。

應對領導:

輕易不要“造次”,除非真有重要事情一定要走。這時,向領導誠懇說出你的理由,並表示當天的工作一定不會耽誤,事後要加倍努力

聯合同事:

建議先在同事中建立一個小同盟,在加班結束後邀領導一起吃夜宵,席間送給上司一些動聽的語言,半開玩笑地說出你的目的。領導的智商不比你低,這樣的“鴻門宴”會讓他有所察覺。若完成了手上的工作,礙於面子不敢第一個下班,可與同事達成協議,下班後拖延10到15分鐘,大家就開始“閃人”吧。

贏得認可:

出色地完成領導交代的工作,就會在業務上贏得領導的認可。超負荷的加班,領導可能更累,哪怕是表面上多給予領導一些理解,簡單的問候、一起吃夜宵等等,就會在感情上贏得領導的共鳴,以後這個班可加可不加時,領導就會考慮“放人”。

節日加班費像燙手山芋,要加班費還是保飯碗,農民工和白領面臨相同考驗。害怕丟工作,不敢較真,成為節日加班族的無奈選擇。據一項調查顯示,“拿不到加班費,高達71.3%的職場人士選擇默默忍受”。

要加班費還是要飯碗,兩者只能選一,早已是公開的祕密。節日加班,應有加班費,比如國慶長假加班,前三天拿三倍工資,後四天拿兩倍工資,這規矩藍領白領沒人不知。然而知不知道規矩是你的事,能不能拿到加班費卻由不得你。在企業與勞動者強弱不對稱的背景下,較真追討加班費,很可能雖然拿到了錢,卻在明天或後天就被企業用一個堂而皇之的理由端走了飯碗。在加班費和飯碗之間,又有多少人有勇氣選擇前者?顯然,對加了班拿不到加班費卻又不敢較真追討的藍領、白領,誰都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然而這隔岸觀火一般的“哀”和“怒”,除了情緒表達,沒有什麼實際的意義。

法律賦予了勞動保障部門相應的權力:如果用人單位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行使監督檢查權,由勞動行政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勞動保障部門為拿不到加班費的藍領、白領們仗義執言,追討薪酬,名正言順。“拿不到加班費,高達71.3%的職場人士選擇默默忍受”——這個調查資料,與其說顯示了勞動者的軟弱,不如說折射了勞動保障部門的失職;與其說反映了勞動者的無奈,不如說是勞動者對勞動保障部門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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