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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證如何變更

離婚後房產證如何變更

離婚後房產證如何變更

1、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離婚證;雙方《身份證》;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2、按揭貸款已還清的,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標籤: 房產證 離婚 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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